人物簡介
方明亮,男,37歲,中共黨員,山西省大寧縣工商局副局長。
1982年4月初的一天,方明亮不顧自身安危,跳進水溝救起一個9歲的孩子,那一年,他只有12歲。
1986年,方明亮剛來到大寧縣工商局工作。一天值夜班,小偷撬門而入,拿出匕首威脅他,讓他別多管閒事。他順手抄起一根木棍與小偷搏鬥。他畢竟人小力單,小偷用匕首朝他的腰部捅了一刀後,奪路而逃。雖然他為此住了半個多月的醫院,但卻更加堅定了他捍衛正義的決心。
2006年5月24日下午,一輛吉普車將一個騎機車的男子撞倒,連人帶車壓在車底,拖出十幾米後,吉普車停住,從車上下來一名男子,手拿砍刀準備再度行兇。下班回家的方明亮目睹了這一切,他毫不畏懼衝上去阻止歹徒,搏鬥中他被歹徒砍傷左肩。方明亮趕緊報警,並立即將傷者送到醫院搶救。事後調查得知,這是一起報復殺人案,方明亮救下的傷者是一名檢察員,因搶救及時,脫離了生命危險。
2006年6月17日,方明亮剛下班回家,突然聽到院外傳來“快救人!快救人!”的呼救聲。他急忙跑到院外,原來有一個中學生掉進河中。他連衣服也顧不得脫就跳了下去,向落水者游去。在其他人的幫助下,他把落水者抱住拖到了岸上,然後送往縣醫院搶救。他跑前跑後地找醫生、買藥,但因落水者在水中沉溺時間過長,還是離開了人世。他十分疲憊,加上心情萬分沉痛,剛一跨進家門就暈倒在地。
局裡有位老幹部陳某,兒女們都在外地,又常年有病,生活無人照料。方明亮得知此事後,一有空閒,就扶老人下樓曬太陽,並幫老人乾一些家務活。老人病重住院,他每天給老人送飯、買藥,幫老人翻身、換衣、倒便盆,醫院的工作人員都以為他是老人的兒子。方明亮在街頭看到一位老大媽,因她的兩個兒子把多病的母親當成了累贅,致使她流落街頭。方明亮拉著王大媽的手說:“今後我就將您當作我的親人來照顧。”當天就為家徒四壁的王大媽買了日常生活用品,並幫她挑水、洗衣服,有了好吃的也要送去一份。
20年的時間裡,方明亮先後解救危難人員94人次,挽救了10名民眾的生命,處理各種矛盾糾紛100餘起。
2006年,方明亮被授予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他的事跡被人民日報、法制日報等十幾家媒體刊登,中央電視台等播出了介紹他事跡的專題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