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錢規則是指超市將生產日期較早甚至瀕臨過期的食品擺放在最易拿取的位置,而新進的新鮮貨卻大都擺在最後面。
擺放規則
食品擺放越新鮮越靠後
在奶製品貨架區域,鮮奶整齊地一排排碼放著,消費者觸手可及的鮮奶上面的生產日期寫著2009年3月7日,而拿出最後一排的鮮奶卻發現,上面的生產日期為2009年3月10日。仔細查找奶類食品貨架,發現不少鮮奶、優酪乳都是將生產日期比較靠後的新貨擺放在了最後面。但是在購買時,很少看到有消費者挨個看商品包裝的生產日期,並從最裡面拿商品,幾乎都是選擇表面方便拿取的商品。與此同時,記者還在冷凍食品區域看到,一些冷凍湯圓、水餃也存在“好貨沉底”的現象,擺在上面的都是生產日期比較早的商品,而新貨卻大都埋在最底下。
超市貨品擺放“潛規則”
一位超市業內人士向透露,看似簡單的貨架擺放陳列,其實是“大有學問”的。如一些利潤較大的商品大都擺放在和消費者視線平行的位置,這樣能促進不少銷售量。促銷的商品或新貨則放在貨架兩端。價格居中、消費者選購較多的商品一般擺放在貨架中間,這樣在方便了消費者的同時也加大了超市的銷售盈利,而價格比較低廉、利潤小的商品一般都放在貨架最下面。當然,為了能讓超市食品更好地周轉,超市在貨品擺放時也遵循著“新鮮潛規則”,即新進來的貨一般都放在貨架靠後的位置,而相比已不太新鮮的食品則擺放在最前面人們容易選取的地方。
售賣食品還應新鮮至上
對此,天津連鎖經營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超市新鮮食品靠後擺放的原則並不是違規行為,而是一種目前商家普遍使用的銷售方法。超市在食品有效期內將其銷售出去,只要不過期,這樣做也是無可厚非的。但超市如果用這種方法銷售過期食品,則是不允許的。
消費者的看法
他們表示雖然這是商家的正常銷售手段可以理解,但還是感覺這是超市為了保證自己利益的“小伎倆”,似乎讓人有點受騙的感覺。作為消費者還是希望能買到最新鮮的食品,超市也應秉承新鮮至上的原則。如果有即將過期的商品,不套用這樣的方法讓消費者以和新貨同樣價錢購買,而應換成買贈促銷的方式,讓消費者的購買心理更加平衡,犧牲了一部分利潤的同時則贏得了消費者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