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科學技術局

(一) (二) (十)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魏建軍
職 務:局長、黨組書記
辦公地址:新都區北新路61號衛生局五樓

工作職能

新都區科技局是新都區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區科技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編制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制定促進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圍繞我區經濟的發展,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科技工作,督促檢查科教興區網路目標的實施。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 
一、主要職責 
(一) 統一管理我區所轄範圍內的科技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研究和組織制訂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區科技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並檢查各部門、各鄉鎮貫徹執行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 
(二) 組織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確定本區科技優先發展及重點發展領域,編制全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局管理的科技三項費、科技事業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 
(三) 研究制定軟科學、科技成果推廣、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項目、套用基礎研究計畫項目、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和重要“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等項目以及引進智力計畫項目。 
(四) 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科技工作,組織協調科技興川的“千億工程”和市上下達的科教興縣“雙十億工程”,負責科技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指導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和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行業技術進步政策,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推動全區企業和農村科技進步。 
(五) 組織實施《技術契約法》、《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等科技法律法規,歸口管理技術市場和組織技術交易活動;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和獎勵,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上報,協同有關部門制訂科技成果投產、推廣和套用計畫,推動有關部門組織對國內外適用技術和先進科技成果的引進和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和科技保密工作。 
(六) 組織科技人員和專家對發展戰略、重點工程建設、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進行前期預研、可行性研究、評估和論證。 
(七) 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指導管理科研機構、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科技統計、科技情報、科技檔案等工作。 
(八) 歸口管理本區內的科研機構和民營科技機構,研究其合理布局,協助區政府進行必要的調整和整頓,對區內的所有科研機構實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九) 指導和管理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培訓和科技宣傳工作。 
(十) 協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科技人員管理的政策和規定,負責承辦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審和呈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作好知識分子工作和科技管理幹部、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 組織對外科技與人才交流合作,參與審核本區與國外進行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項目,並對其引進的重大技術項目,組織技術論證。 
(十二)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信局(區科技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政工、人事勞資、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工業運行科。負責綜合分析、預測當前巨觀經濟運行情況,提出工業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目標管理督查工作;組織指導工業生產運行工作;制定工業經濟政策措施;對全區重點企業定期進行確認、監控;加強與全區規模企業、重點企業的聯繫,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三)工業投資科。組織編制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工業招商工作;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負責從事技改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根據職責許可權,承擔全區技改項目登記備案和向省、市申報立項工作;負責制定促進企業技改的扶持性政策意見並牽頭落實;組織協調全區技改項目享受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對上爭取工作;指導全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規劃和建設;負責工業集中發展區上下級銜接以及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工業集中發展區爭取國家、省、市關於工業布局、工業集中發展區各項優惠政策。
(四)行業管理科。負責協調解決工業各行業在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籌建和完善各行業協會,指導行業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為行業內企業經濟發展提供信息服務;規範企業行業準則,指導企業開展質量體系建設,制定工業企業爭創市場著名品牌創建戰略;承擔煤炭行業監管職責;負責全區扶持地方名優產品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地方產品配套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域行業內企業整合工作;負責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直屬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園區外企業向園區集中發展實施計畫;組織實施園區外企業關停並轉和調遷工作;負責新上園區外企業及園區外企業新上項目申報前置審核工作。
(五)環境和資源利用科。負責環境和資源企業(項目)和產品(項目)的認定,參與工業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淘汰全區工業企業落後產能,定期公布國家、省、市淘汰工業企業落後產能目錄;負責建立淘汰落後產能及工藝設備資料庫;協調工業污染防治、工業污染企業的關停、搬遷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認定審核;負責促進節能減排新材料研發利用推進工作;負責全區工業技術中心的創建和管理,新技術市場化推廣組織實施工作。
(六)企業服務科(掛成都市新都區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協調處理直屬企業改制及已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負責企業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企業服務工作,受理企業服務熱線;負責企業發展軟環境建設及投訴問題的協調處理;組織實施企業對外交流、市場拓展;負責民營經濟協調服務和管理,承擔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與金融擔保機構的聯繫,組織協調中小企業在金融擔保機構融資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擔保服務體系以及信用徵集和評價體系;定期發布工業企業融資信息和信用信息;指導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站建設工作;負責上市公司培育、指導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申報並落實小巨人扶持政策。
(七)信息化科。負責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及整體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全區政府投資的重大信息化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制定信息化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無線電管理科。負責對全區無線電台(站)設定進行審核、報批與管理;負責協調軍、地以及相鄰區域間無線電管理與協調事宜;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和對各類違法、違章台(站)的查處,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的徵收和無線電管制的組織實施;負責區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掛成都市新都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承擔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制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與火炬計畫;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與審核;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套用與研發資金和科技專項經費;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人才工作,組織開展對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組織提出全區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工作規劃;組織實施農業和社會發展方面科技攻關計畫及星火計畫,指導農業科技示範、社會發展領域有關科技工作,組織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科普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全區“科教興區”網路目標工作。
(十一)智慧財產權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區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措施、規劃;統籌協調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依法查處專利侵權行為,組織實施專利技術的市場化、產業化工作,組織開展專利保護宣傳普及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新都委發〔2010〕10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項

原區經濟局、區信息化辦公室、區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劃歸區經信局(區科技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