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新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是縣公安局主管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的職能機構。

單位介紹: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正道路交通違章和指揮疏導道路交通,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3、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負責對全縣各類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進行年度檢驗和牌證核發及改裝、報廢的審批手續。
4、負責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教育、訓練和考試,辦理駕駛員考核、發證、轉籍、異動手續,管理全縣各類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駕駛員檔案。
5、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負責對客運企業、安全聯組、駕駛員協會、安全學校、安全村的管理。
6、參與管理城鎮計程車輛,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線路和停靠站的開闢與調整。
7、組織實施交通警衛,公路上綜合執法,依法對全縣道路交通進行路檢路查,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8、參與城鎮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管理。
9、參與城鎮交通規劃,管理臨時占道,審批停車場所。
10、推廣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新技術和新設備。
11、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組織開展業務訓練和政治理論學習;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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