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審計局

根據中共新津縣委、新津人民政府《新津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新府發 200259號)精神,設定縣審計局。縣審計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職能調整

劃入職能:
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監督社會保障資金兒環境保護資金。
劃出職能 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領導全縣的審計機關審計業務工作。根據《審計法》,研究起草地方審計法規,制定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全縣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及重點資金的審計和與國家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事項的審計監督。溝通審計信息,向政府報告審計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或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本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政府財政決算。
2.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3.本級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4.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額較大的國有企業,以及縣政府指定的其他國有企業的定期審計。
5.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縣屬國有資產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7.縣政府機構、縣屬企事業單位接受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由本級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
(三)向縣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
(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和省、縣人民政府規定,對縣屬國有重點大型企業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七)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八)領導區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協同辦理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管理本級審計機關派出審計機構。
(九)指導全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縣審計專業培訓。
(十)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監督;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法制科):
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收發,印鑑的使用和安全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搞好機關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制定審計幹部培訓教育計畫,組織指導政治業務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的審計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工作和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編制機關年度審計工作計畫,並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對審計業務進行綜合考核;協調局機關各業務科室的事項;負責草擬全局性檔案、材料,從事審計調查研究編髮審計科研和信息;開發與推廣計算機套用技術;負責起草地方審計業務規範性制度;負責覆核局機關各業務科室制發審計檔案和對外審計文書,參與組織重大案件審計會議和全縣審計執法檢查考核,協助各業務科室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編制審計行政執法統計報表,編制普法工作計畫、總結;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中介機構的審計業務質量。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責任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縣級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各鄉鎮人民政府黨政正職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全縣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將交辦事項,委託書進行統一登記備案並送分管領導批示後轉相關業務科室組織實施審計;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的調研、計畫、檔案、台帳、報表等工作;負責對內審、社審機構參與經濟責任審計的指導與監督。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對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金融、保險機構、各類金融性公司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指導財政金融部門的內部審計工作;對縣級部門預、決算執行情況,預算外資金、專項資金(含各種基金)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全縣事業單位所屬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和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管、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指導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投資經貿審計科:
負責對縣級部門管理的基本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縣屬施工企業、房地產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
對全縣各鄉鎮、縣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審計。負責對縣級工業、交通、糧食、旅遊、供銷、對外貿易等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和專題審計調查。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審計執法大隊:
主要承辦縣審計局交辦的以下工作:
一、對縣直部門所屬二、三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縣屬國有重點企業單位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對事業單位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關專項審計,審計調查及相關事項。
二、對審計組及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執行廉政紀律情況進行檢查。
三、對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開展對鎮鄉審計站工作的業務指導。
五、承辦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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