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系統
CAS號:463-82-1
MDL號:暫無
EINECS號:暫無
RTECS號:暫無
BRN號:1730722
PubChem號:暫無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液體密度(9.5℃,101.325kPa): 603.2kg/m³
氣體密度(101.325kPa,25℃): 2.95lkg/m³
相對密度(101.325kPa,25℃,空氣=1):2.49
比容(21.1℃,101.325kPa):0.3308m3/kg
氣液容積比(15℃,100kPa): 153L/L
飽和蒸氣壓(kPa): 146.63
臨界溫度(℃): 160.6
臨界壓力(MPa): 3.20
引燃溫度(℃): 456.2℃
熔化熱(-16.6℃):45129kJ/kg
氣化熱(9.5℃): 315.36kJ/kg
比熱比(氣體,101.325kPa,15.6℃):Cp/Cv=1.076
蒸氣壓(-60℃): 3.093kPa (40℃): 210.45kPa (100℃): 1117.92kPa
粘度(氣體,101.325kPa,20℃):0.0070mPa·s (液體,0℃):0.328mPa·s
導熱係數(氣體,101.325kPa,25℃):0.01485w/(m.K)
表面張力(30℃): 10.98mN/m
折射率(液體,nD,6℃): 1.3476
爆炸上限%(V/V): 7.5
爆炸下限%(V/V): 1.3
空氣中的燃燒界限: 1.4%~7.5%
當量燃燒火焰溫度: 1971℃
當量燃燒最大火焰速度:0.34m/s
燃燒熱:3501.6kJ/mol
溶解性: 溶於乙醇等有機溶劑。
生態學數據
空氣中,當羥基自由基濃度為5.00×105個/cm3時,降解半衰期為19h。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對魚類應給予特別注意。還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
毒性數據參考
•急性毒性:吸入—小鼠 LCL0:1097 克/立方米/2小時;腹腔-小鼠 LD50:100毫克/公斤
•毒性分級:低毒
•爆炸物危險特性:與空氣混合可爆
•儲運特性:庫房通風低溫乾燥;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
•可燃性危險特性:遇明火、高溫、氧化劑易燃; 燃燒產生刺激煙霧
•職業標準:TWA 1500 毫克/立方米;STEL 2300 毫克/立方米
分子結構數據
1、摩爾折射率:25.17
2、摩爾體積(cm3/mol):111.1
3、等張比容(90.2K):226.1
4、表面張力(dyne/cm):17.1
5、極化率(10-24cm3):9.98
計算化學數據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2.5
2.氫鍵供體數量:0
3.氫鍵受體數量:0
4.可旋轉化學鍵數量:0
5.互變異構體數量:無
6.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0
7.重原子數量:5
8.表面電荷:0
9.複雜度:15.5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4.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5.共價鍵單元數量:1
貯存方法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合成方法
可由氯化叔丁基與甲基氯化鎂反應而得。
用途
用於製造丁基橡膠。
危害危險
健康危害: 高濃度可引起眼與呼吸道黏膜輕度刺激症狀和麻醉症狀,重者意識喪失。長期接觸可致輕度皮炎。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 引起燃燒或爆炸。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應急處理處置方法
一、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若是氣體,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或用管路導至爐中、凹地焚之。如無危險,就地燃燒,同時噴霧狀水使周圍冷卻,以防其它可燃物著火。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若是液體,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二、防護措施
呼吸系統防護: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佩帶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護:一般不需要特別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一般作業防護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菸。避免高濃度吸入。進入罐、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三、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乾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