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菸相關
關於中煙時期情況,一些菸草史志敘述語焉不詳。皆因菸草統制且歷“文革”所致,現據查檔所得簡述如下:
中國菸草管理約分幾個階段:從解放初期至1952年由大區、省市管理。1953年到1957年重點菸廠由輕工業部管理,中小煙廠由地方管理,1958年以後全部下放地方。
1963年3月中央批准“菸草統一管理”。同年七月一輕部成立中國菸草工業公司及四個分公司,同時要求各地菸草行業的基本資料同時上報總公司。1964年元月1日正式接管菸草行業,根據劉少奇同志進一步壓縮廠數的指示。一年多後,煙廠從104個調整為62個。職工從59000人精減為45131人,年產量從370萬箱增至428萬箱,牌號減至428個,平均一個牌號一萬箱。同時,“中華”牌1600箱增至3000箱。據查,日本全國煙牌僅12個,而上海廠有26個,每年要換7-10個牌號。因此,要求以四統一(牌號、配方、價格、生產工藝)為原則,一年內將牌號壓縮至150個左右。1964年5月在安徽試點,蚌埠廠與滁縣廠7月同時生產“新年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