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文化局

新安縣文化局是主管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指導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組織民眾文化活動和文藝創作,對全縣圖書館事業、電影市場、文化市場進行管理,開展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企業文化、新聞出版事業對外交流活動,促進全縣文化、新聞出版事業。

機構設定

文化局內設一室一股:辦公室、文化事業股局。下屬二級機構7個:文化館、圖書館、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劇目工作組、曲劇團、劇院、電影公司。

辦事程式

1、步驟:申請、審核、批准(或上報市局)、發證 2、項目(行政審批) 行政許可項目 申報材料 承諾時間 收費 標準 辦證審批地址 出版物發行(零售)許可證 1、申請書(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負責人基本情況等) 2、經營場所場地證明 3、經營者身份證明 4、許可證申請登記審核表 20個工作日 免費 行政服務大廳

文化視窗

娛樂場所文化經營許可證 10個工作日 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 10個工作日 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0個工作日 印刷品經營許可證 60個工作日

所獲榮譽

近年來,新安縣縣文化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開展"講正氣、樹新風、建績效"主題教育活動,服務社會經濟工作大局,加大文化事業建設力度,大力開展各種文化活動,全力搞好各項文化工作,文化活動豐富多彩,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日新月異,藝術創作碩果纍纍,文化市場繁榮發展,文化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連年被評為市文化工作先進單位,新聞出版管理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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