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代表性人士

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自然是與新媒體密切相關的人,而與新媒體密切相關的人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新媒體平台的經營者,一般可稱其為新媒體從業人員;另一類是新媒體上內容的製造者,也可籠統地稱其為網路意見人士。

背景

2015年5月21日又一次重量級的統戰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不過,這一次會議的名稱從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升格”為中央統戰工作會議,凸顯出中央對於統戰工作的“高度重視”。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講話中提出,“要加強和改善對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

網際網路迅猛發展,新媒體疾速興起,不但給傳統媒體格局帶來重大調整,而且使得輿論生態發生深刻變化,由此催生出一批有見地、冬粉多、影響力大的網路“意見領袖”,或播報事件,或傳達民意,或表達觀點,他們藉助新媒體發出的聲音往往很容易引起網民的注意,在輿論場產生很大的迴響,把這些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作為重點團結的三類人之一,既體現了新的歷史時期統戰工作與時俱進的要求,也表明中央對這些網路代表人士寄予了相當大的希望。

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被列為統戰工作重點團結對象,在很大程度上說意味著一種責任和擔當,如何在淨化網路空間、弘揚主旋律等方面展現正能量,當好網路社會進步和團結的推手,顯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須要有更大的作為。

新媒體平台的經營者和新媒體上內容的製造者,兩者既有密切聯繫,又有一定區別

新媒體從業人員指的是在新媒體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以其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主要包括4種人:一是新媒體企業出資人(包括技術入股);二是經營管理人員,負責企業項目、投資、運營、人力資源、市場開發等;三是采編人員,負責媒體內容的策劃、創作、傳播等,如記者、編輯、推送人員等;四是技術人員,負責為企業正常運轉提供軟硬體技術支撐,如網路技術研發與維護人員等。從社會階層屬性來看,這些人的主體是新的社會階層的重要成員。所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已明確將他們作為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一部分納入統戰工作對象。

網路意見人士則不是一個統一的社會階層。以新媒體為平台載體進行信息傳播和意見表達的人數量眾多,涉及各個地區、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個階層,既有黨內的,也有黨外的,既有體制內的,也有體制外的,既有國內的,還有海外的。因此,網路意見人士不可能成為一個獨立的統戰工作對象。當然,他們中的許多人會因其階層或職業而成為某個領域的統戰工作對象。比如,具有民主黨派成員身份的“網路大V”,那也就從民主黨派成員的角度而成為統戰工作對象。

要求

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要以弘揚真善美、鞭撻假惡醜,捍衛主流社會的道德觀、價值觀,釋放和傳播正能量為己任,不但加強自律,嚴格以24字核心價值觀規範、約束自己在網路空間的言行,而且充分利用在新媒體的影響力、號召力,致力於在網民中營造崇德向善的風尚,引領網民以陽光心態、飽滿熱情投身於國家建設和發展事業。

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要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歷史使命感和時代自豪感,增強參政議政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準確傳達社情民意和網民訴求,既當好網路民意的“發聲筒”、“代言人”,又當好政策法規的宣講者、傳播機,特別是在重大網路輿情面前,更要顧大局、識大體,為澄清事實真相、紓解網民情緒、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

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要切實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尊重事實、敬畏真相、理性發聲,正確導向網路輿論,當好網路輿論的喉舌;要加強自身修養,堅守道德、法律底線,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不散布有違社會公德、有損國家形象和利益、不利於安定團結的言論;像愛惜羽毛一樣愛護自身形象,不辜負這個偉大時代寄予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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