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根據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1971年1月1日正式運作。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由財政部長鬍賜道領銜的董事局管理。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過去25年的貨幣政策記錄非常優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文: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縮寫MAS;馬來文:Penguasa Kewangan Singapura)是為新加坡中央銀行,成立於1971年,縱觀其職能組合了銀行至財金等諸多金融機能。自其成立之後,金融業務由政府部門執行並專業管理。
當新加坡持續發展,越來越多複雜的銀行業務與金融環境的需求迫使國家改革其金融機能,使其能有更多的發展動力與一致性的金融政策。因此於1970年國會通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MAS法案)”,導致MAS成立於1971年一月一日。該法案付予MAS有權管理所有新加坡的金融、銀行體系與財金方面有關的事務。
MAS也被付予制訂有關於銀行家乃至於政府財政部門的法令,它也被委託提升金融的穩定度;訂定信用與匯兌政策並促使經濟的成長。
然而,不像其它許多中央銀行,諸於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或是英格蘭銀行,MAS並不透過控制利率升降進而影響市場的流動來控管金融。相反的,它是利用外幣匯兌機制,在新加坡元市場中間進行控管。
1977年四月,政府決定引進“工業保險”管理,將其並列於MAS的同級架構。其管理功能依據“工業安全法(1973)”,並於1984年九月轉入MAS體系。MAS現在掌管許多規則,包括貨幣、銀行體系、保險、安全與每一個財金部門。之後於2002年十月一日,合併了貨幣專員委員會,MAS也承擔有發行貨幣的權責。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成立之前,新加坡的央行職責是由眾多政府部門和機構代為執行的。20世紀60年代後,隨著銀行和貨幣體系越發複雜,新加坡越來越需要成立央行來制訂金融和貨幣方面的政策。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還承擔著將新加坡打造成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艱巨任務。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早期架構
根據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1971年1月1日正式運作。其董事局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財政部部長為董事局主席。建立伊始,除了執行總監辦公室外,還有三個職能部門:銀行和金融機構部門、投資和匯率控制部門、銀行營運和管理部門。員工總數為112人。當年晚些時候,秘書處,經濟研究部門和倫敦辦公室正式成立。1977年4月1日,保險行業被併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管轄範圍。1984年9月21日,證券行業也交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監管。
使命和監管事項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執行除貨幣發行(由新加坡貨幣局,簡稱BCCS執行)外幾乎所有的央行職責。工作目標:制訂貨幣和匯率政策,保證經濟穩定發展,避免通貨膨脹;維持適合金融服務產業發展的環境;促進具有競爭力的、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服務產業;建立具有向心力卓越組織,吸引激勵人才;與其他央行、世界金融機構和新加坡私營機構建立起良好的業務關係。
組織架構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由財政部長胡賜道領銜的董事局管理。Lee Ek Tieng先生為執行總監,負責相關政策的日常管理。由2名副執行總監和8個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管理團隊為其服務,提供支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現在由執行總監辦公室、銀行和金融機構組(包括2個部門、4個處室)、經濟、金融、信息服務、保險業專署、內審、國際、人事和行政管理部門組成。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紐約設有辦公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現有員工519人。
貨幣政策
新加坡貨幣政策旨在保持低通貨膨脹,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政策的中心是一攬子交易貨幣的匯率管理。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過去25年的貨幣政策記錄非常優秀。自1971年來,新加坡年均通貨膨脹率為4.1%,如果不考慮2場石油危機影響,新加坡年均通貨膨脹率僅為2.1%,為世界最低之一。與此同時,年均實際GDP增長率為8.3%,同時也為世界最高增長率之一。
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新加坡過去25年的金融業所取得的成就是舉世矚目的,彰顯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健全管理架構和打造有利於金融業發展環境的努力。1971年,金融業僅占國民生產總值的4.9%;如今,金融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1.1%。主要的增長點來自於離岸銀行業。1971年的規模為10億美金,到1995年,整個亞洲美金市場價值增長到4480億美元。
新加坡如今是世界上第四大外匯交易中心。同時也是亞洲少數具有高度流動性的外匯、金融期貨市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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