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者的倫理思想

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者的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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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時期哲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時期人文主義者的道德觀念和道德理論的統稱。基本特點是以人道反對神道,以快樂主義反對禁慾主義,以個性解放反對封建等級制度。主要代表人物有義大利的A.但丁(1265~1321)、F.佩脫拉克(1304~1374)、G.薄伽丘(1313~1375)、L.瓦拉(1407~1457)、皮科(1463~1494)和G.布魯諾,荷蘭的D.愛拉斯謨以及法國的F.拉伯雷(1495~1553)、M.E.de蒙台涅等人。其倫理思想主要散見在他們的文藝作品和其他論著中。
人文主義者主要繼承和發展了古希臘德謨克利特、伊壁鳩魯(見伊壁鳩魯倫理思想)的幸福論和快樂主義等倫理思想,在批判封建宗法等級制度和宗教禁慾主義的鬥爭中,形成了代表新興資產階級的道德觀。
大多數人文主義者認為,人是自然的產物,人的七情六慾即自然欲望是人的本性,情慾支配人的一切思想感情和行動,其中男女間的愛情又是最強烈的情慾,任何人為的力量都無法約束和取消它。人文主義者的總口號是:“我是人,凡是人的一切特性,我無不具有。”因此,他們提出凡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都是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有些人文主義者還把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作為人的本質,從中引出道德。人文主義者對基督教的禁慾主義進行了無情的批判和辛辣的嘲諷,指出禁慾主義違反人性,是最不道德的,也是最虛偽的,教士們都是表里不一的道德上的偽君子。他們以個人主義、利己主義作為其倫理思想的核心,把追求個人自由和享樂作為人生目的和道德標準,認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人應當為所欲為地追求個人私利,享受他所應當享受的一切。拉伯雷在《巨人傳》中所描寫的特來美修道院院規中說:“隨心所欲,各行其是”,“可以光明正大地結婚,可以自由地發財,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等,最典型地表達了人文主義者的社會理想和道德要求。
人文主義者提出以人為中心的價值觀,認為人處於自然的中心,並在一切有靈生物之上,人的本性不是由上帝預先規定好的,人有自由意志,願意成為什麼就可以成為什麼,人有決定自己命運和道德上善惡的權利,人的高貴低賤不在於門第財富,而在於人的品德,人完全可以由於自己的道德修養而臻於高貴,於人不朽。人文主義者恢復了古希臘倫理思想家重視智慧在道德生活中作用的思想,強調智慧使人聰明有德,是人類快樂的源泉。他們認為,人人都有智慧,人人都有獲得幸福和快樂的權利,人人都能使自己道德高尚起來;完美的新人,應當既有俊美強健的體魄,又有智慧和美德。
人文主義者的價值觀,從倫理道德上否定了封建王權和宗教權威,否定了封建和教階等級制度,表達了資產階級個性解放的強烈要求和爭取自由的呼聲。他們所構想的理想人格,包含有人的智力、體力全面發展的思想萌芽。
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者的倫理思想初步提出了一些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新的道德規範,在歷史上起過革命的作用。但是,由於當時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還只在封建制度內部孕育和發展,資產階級還不夠強大,因而還不可能系統地提出資產階級的倫理思想體系和道德規範。他們不是從現實的物質生活,而是從抽象不變的人性中引出道德,因而也不可能科學地解釋道德的來源和標準。他們的倫理思想對後來歐洲各國資產階級倫理思想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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