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所記各書,以四部統列,茲不附門類。其有未詳者,蓋早年所遣,無由補綠,讀者亮焉。宋、金、元本諸書,必詳考。別其出係刻於官司,或出於書坊,及刻時刻地。其行格數目、刊工姓名附
劉備考。
金本皆為平水所刻,元本多為建安刊。
宋、金、元殘本卷數,其末見著錄者,按《藝文志》補記。
宋“十行本”羣經、元“纂圖互注”諸子等書,以習見不錄。宋刻板式、尺寸、邊欄單雙及魚尾二一等,茲不敘錄。
宋、元明、清鈔本,名家手寫手校本,皆記其行格、室名並錄跋語。莞圃跋已見《題識》者不錄,錄其末見者。清代集部,以習見不錄。《記》中所列清刻本,皆有收藏家跋語。各書有名家收藏圖記者,擇要錄之。書名重複題目不同者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