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率

超過學齡期(12-15歲以上)年齡既不會讀又不會寫字的人在相應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文盲率反映一個國家人們受教育的程度。
文盲的標準,依一個國家經濟條件和文化水平而定。多數國家規定只會讀不會寫者為文盲。在中國,為了有計畫地開展掃盲工作,把識字500個以上但未達到掃盲標準的人定為半文盲。
公式為:文盲率=12歲(或15歲)以上的文盲人數/12歲(或15歲)以上的總人口數*100%
文盲率指標除按兩性合計人口計算外,按男女分別計算也具有重要意義,許多國家女性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比重超過男性。其原因是由政治、社會、經濟、倫理、習俗等多種因素造成的。文盲率的高低不僅標誌著一個國家文化教育普及和發達程度,而且也反映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程度。文盲率在世界各國的差距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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