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值修約準則

1.確定修約間隔

2.進舍規則

(1).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小於5,則捨去,保留其餘各位數字不變.

(2).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大於5,則進一,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

(3).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是5,且其後有非0數字時進一,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

(4).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為5,且其後無數字或皆為0時,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奇數(1,3,5,7,9)則進一,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偶數(0,2,4,6,8),則捨去.

(5).負數修約時,先將它的絕對值按上述規則進行修約,然後在所得值前面加上負號.

3.不允許連續修約

4.必要時可以採用0.5單位修約或0.2單位修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