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與部分

整體與部分
拼音:
解釋:
整體指若干對象(或單個客體的若干成分)按照一定的結構形式構成的有機統一體;部分指相對於這種整體來說的個別對象。整體由相互聯繫著的各個部分構成。整體一旦形成,就揚棄了部分的質,產生部分所沒有的新質。整體分解為部分之後就否定了整體的質。部分是整體的一環,它依賴於整體,不能脫離整體而存在。整體中的每個部分的變化,都可能引起由量到質的變化。整體與部分的劃分是相對的。一事物可以作為整體去包容部分,又可以作為部分從屬於更高層次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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