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教技函[2005]119號詳情
按照《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立項建設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期為一至兩年。編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任務書是重點實驗室驗收的重要依據,也是實驗室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接本通知後,請抓緊組織依託你部門(校)的相關實驗室在明確實驗室建設內容和建設目標,落實建設措施和建設經費的基礎上,認真編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任務書(格式見附屬檔案2),於2006年1月10日前一式兩份以公函形式報送我部(科學技術司)。我部將擇期組織對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進行專家現場論證。希望各有關高校按照《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切實落實各項建設措施與投入,加強機制建設和規範管理,為實驗室創造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學術環境,努力把實驗室建設成為高水平的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的基地,同時要結合部門(地方)資源優勢和自身特點積極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