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語委關於印發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2—2020年)的通知

教語用[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相關省、自治區民委(民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國家語委委員單位:

簡介

現將《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以下簡稱《語言文字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詳情

黨的十八大指出,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這是黨中央以全黨代表大會報告的形式對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凸顯了黨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視,凸顯了語言文字工作在我國“五位一體”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凸顯了語言文字工作在實現教育現代化、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語言文字規劃綱要》是21世紀我國第一個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是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檔案。語言文字事業具有基礎性、全局性、社會性和全民性特點,是國家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歷史文化傳承和經濟社會發展,事關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事關國民素質提高和人的全面發展,在國家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並實施《語言文字規劃綱要》,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必備條件,是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深刻學習把握《語言文字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語言文字規劃綱要》。要建立和完善語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導、語委統籌、部門支持、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進一步推動本地區各級政府切實擔負對語言文字工作的主導責任,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和支持。要切實履行統籌職能,充分發揮語委成員單位的作用,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協調有效的工作機制。

要建立和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的長效機制。將語言文字工作要求納入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年度工作總結、相關幹部考核和教育督導範圍,將語言文字工作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機結合。要努力推動將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精神文明建設、普法宣傳教育、機關行文規範、新聞出版編校質量、廣播影視製作播出質量、工商行政監管和城市市容管理等範圍。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把推動語言文字事業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把落實《語言文字規劃綱要》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貫徹落實《語言文字規劃綱要》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和分工,確保《語言文字規劃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附屬檔案: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

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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