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信息委員會

教學信息委員會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委會)是在會計學院團總支、學工辦領導下,在教科辦具體指導下,以反饋教學信息,增強學生滿意,搭建教與學橋樑為宗旨,以“促進師生交流,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為目標,主要負責開展我院全日制大學生本、專科教學的教學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反饋和全院信息員的管理、協調等工作。通過不斷改革和創新,內部逐步實現了自主管理,與學校各部門取得了工作上的密切聯繫,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總則

第一條性質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委會)是在會計學院團總支、學工辦領導下,在教科辦具體指導下,以反饋教學信息,增強學生滿意,搭建教與學橋樑為宗旨的學生民眾組織。

第二條基本任務

(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在學院團總支、教科辦的領導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地開展學生工作,促進同學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於實踐,培養創新精神,全面提高素質,成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新世紀合格人才。

(二)充分發揮學院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通過各種正當渠道,反饋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學院有關事務的民主管理,在維護學院和學生整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三)加強和發展同本院、本校其他學生組織的聯繫,互通有無,互相幫助,促進教委會工作的開展,發揮教委會的組織優勢,積極反饋教學信息,促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會員制度

第一條入會條件

凡取得我院學籍,志願為同學服務,自覺遵守本章程的同學,均可申請加入教委會。

第二條退會條件

幹事應提前一個月寫好申請書,交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副主任批准,並報辦公室備案、歸檔,辦理相關手續;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兩個月寫好申請書,分管副主任同意後報主任團討論通過,辦理相關手續,由辦公室執行;主任團成員應提前三個月寫好申請書,報主任同意,主任團討論通過後,報團總支和教科辦批准,辦理相關手續,由辦公室執行。

第三條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落實學校、學院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聽從領導,服從安排,嚴禁越級上報(特殊情況除外)。

(三)在學習、工作、生活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先鋒模範帶頭作用,樹立並維護教委會的形象。

(四)及時向教科辦反映同學建議、意見和要求,幫助同學解決問題。

(五)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教委會紀律。

第四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教委會的決議有不同意見的,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向教科辦及其上級組織提出,對教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實行監督。

(三)有權參加教委會對自己處分的討論,並且可以申辯。

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教委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團總支、學工辦的領導和教科辦的的指導下自主開展工作。

第二條教委會由全體幹部、幹事和各班學習委員組成教委會全體委員代表會(以下簡稱全代會),全代會是教委會最高權力機關。

第三條全代會授權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負責教委會日常工作。常委會由教委會主任、副主任、各部長組成。

第四條常委會的職能:

(一)執行全委會決議,決定教委會重大事務。

(二)召開教委會全體委員會議。

(三)審議和批准教委會各部門工作報告。

(四)考核教委會各部門聘任的工作人員,考核合格者,上報團總支和教科辦,予以批准。

(五)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合理調整教委會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定及人員組成。

(六)策劃組織學院的教學信息反饋活動。

(七)向學院匯報教委會工作開展情況。

第五條教委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組成主任團。對內負責教委會總體工作,對外代表中心。主任團下設辦公室、外宣部、學研部,各部設部長一名。

第六條教委會採取主任團負責制,各部門採取部長負責制,副主任對所分管的部門負有直接責任,應經常檢查、指導和督促它們的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應兢兢業業、努力工作,全力支持主任團的各項工作,積極組織並參與各項活動,並在學期初遞交本部門工作計畫,期末遞交本部門工作總結。

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教委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教委會有權對認真履行職責並做出突出成績的成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於認真履行職責的成員在每學期的綜合素質考評中給予加分,加分標準參照《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彙編》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生綜合素質考評條例第二章政治思想品德表現考評第五條政治思想品德表現考評加分(共七項)第一款。

(二)教委會每學年根據教委會全體成員的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學習成績等情況,按全委會總數的30%評選“優秀教學信息員”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

(三)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好評並創造性的完成教委會分派任務者;積極參與組織教委會各項活動者;在各項活動中為教委會爭得較大榮譽者,在學期末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名,分管副主任批准,主任團複議通過後報團總支和教科辦批准,分別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宣布。

(四)學習成績優良,德才兼備,工作成績非常突出,為教委會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者,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名,分管副主任批准,主任團複議通過後報團總支和教科辦,由團總支推薦其發展黨員。

第三條教委會有權對不履行義務的成員給予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暫停職務(降職)和除名。處分的報批程式為:給予幹事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由所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報辦公室審核,由辦公室發文公示;給予幹事暫停職務(降職)和除名處分的由所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報辦公室審核,辦公室上報主任團,由主任團討論通過,辦公室發文公示。給予部門負責人處分的,由分管副主任提出處理意見,辦公室調差審核,包主任團討論通過,組逐步發文公示;給予主任團成員處分的,由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常務副主任提出處理意見,主任團討論通過,報教學科研管理中心批准,以中心名義發文公示,辦公室執行。

(一)各成員須準時參加各種會議,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二)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者,予以降職或除名。

(三)個人行為有損教委會形象、利益者,予以警告處分直至除名。

(四)拒不參加教委會活動三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五)無禮頂撞老師、學長者,予以警告,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除名。

(六)學期末考試出現兩科或兩科以上不及格者,暫停其教委會職務直至除名。

第四條每學期末,對於工作突出的部門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評估依據為:

(一)部門成員是否遵守教委會章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二)部門是否有完整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例會記錄是否有存檔,部門其他檔案是否齊備。

(三)部門在重大活動中是否表現突出,且部門成員是否服從主任團及部門負責人的領導。

(四)部門在主任團的例會及活動考核中有無不良記錄。

委員會授權辦公室全面負責獎懲工作,制定相關的獎懲細則條文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活動組織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教委會各項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教委會集體組織或參與的大型活動,由教委會主任團提前制定有關計畫,教委會各部門需無條件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前向主任團提出。一經形成決議,各部門不得私自變動,如有違反由當事人承擔一切後果。

第三條各部門自主舉辦活動,活動前應先擬好一份《活動策劃書》,其中包括以下幾項內容:活動開展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形式、活動目的、活動流程、等方面。《策劃書》須經分管副主任批准並在活動前三周交由主任團複議,通過後上團總支和教科辦,活動方案(複印件)經學院批准之後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條如各部門自主組織的活動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如需其他組織協調,由分管副主任負責協調。教委會集體組織的大型活動由主任團負責統一協調調度。

第五條活動組織部門應在活動結束後兩周內整理好相關資料(包括活動方案、活動照片、活動總結、人員考勤等),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六條教委會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主任團:主任團是教委會的最高執行機構,是教委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教委會的核心;主持教委會的日常工作,制定教委會的總體工作計畫,協調教委會各部門的工作;對外代表教委會。

(二)教委會主任:

1、負責教委會的全面工作,並主持召開教委會例會,討論制定教委會工作計畫,決定布置各項工作。

2、及時向團總支和教科辦匯報教委會工作情況和學生思想動態,參加有關會議。

3、代表教委會向上級匯報工作,並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

4、教委會主任對團總支和教科辦負責,接受教委會及全院學生的監督。

5、指導幫助檢查督促教委會各職能部門,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6、根據教委會章程和工作的實際情況,向團總支和教科辦提名學生幹部人選。

7、教科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主任助理:

1、協助主任做好中心工作,做好主任的得力助手。

2、代表主任出席部分活動、會議。

3、協助主任指導各部門工作。

4、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委會副主任:

1、對主任負責,協助主任做好教委會有關工作;

2、明確責任分工,直接抓落實,參加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

3、分擔日常工作,保證教委會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考慮全面工作。

4、執行教委會的意見和決定。當其欠妥或遺漏時,副主任應及時予以糾正和提醒,以便有關工作更順利的進行。副主任與主任的意見有衝突時,副主任應保留自己的意見,並應進行客觀分析,如果是本人的認識不足應主動作自我批評並予以糾正;如果是主任的失誤,則應主動提出客觀看法,必要時可向上級反映客觀情況,聽從上級的指示。

5、向主任和教委會主任團匯報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當遇到突發事情而主任不在場時,副主任要履行主任的一切職責,及時解決或緩解問題,並儘快聯繫主任或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7、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辦公室:

1、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做好主任團的得力助手,積極主動的提出合理化建議:

2.、代表主任團經常與其他學生組織聯繫,定期組織召開交流會,互相學習,互通有無:

3、組織(牽頭)召開委員會的各種重要會議,並做好會議相關事宜的安排;

4、上傳下達,對主人團會議作出的重要決議以辦公室的名義下發檔案,並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5、制定落實教委會工作計畫和檔案室管理;

6、參加委員會及各部門的重要會議。

7.、大事的記錄、撰寫;及時跟蹤中心各部門會議、晚會、活動等,做好記錄工作。

8、負責教委會工作信息反饋的處理及各種活動、會議出勤人員的統計工作。

9、負責教委會學生幹部、幹事的上崗培訓工作,制定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10、總體負責教委會各部門及成員的考核和獎懲工作,制定相關的條文並組織實施:

11、監督教委會各部門學期工作計畫、總結的擬定、保存和上交;監督各部門活動的等級報。

12、統籌負責中心後備骨幹力量的培訓與選拔;

13、委員會章程的修改、維護。

14、完成主任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外宣部:

1、負責教委會大型活動和會議等的影像資料、視頻製作、宣傳工作,協助教委會其他部門開展宣傳;

3、負責教委會板報和宣傳欄的出版管理工作;

4、負責教委會有關活動的宣傳報導;

5、撰寫新聞稿、總結稿。

6、舉辦豐富多彩的活動,豐富課餘生活;

7、承辦團總支、教科辦和委員會的各種活動;

8、組織文藝骨幹的培訓活動,搞好文藝普及工作;

9、搭建學生展現自我風采的平台;

10、主任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學研部:

1、努力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倡導“刻苦、嚴謹、求實”的學習風氣。

2、經常性地開展有利於拓寬學生學習層面的活動,豐富同學們的大學學習生活,活躍第二課堂。

3、收集我院學生在學習上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有關部門和老師反饋;溝通學生與教師及教學研究機構之間的聯繫,及時向同學提供有關的教學信息。

4、組織學習方法和經驗的交流活動,舉辦具有一定水平的專業知識講座,開展各學科知識競賽活動。

5、統籌各班級的學風考勤工作,定期公布考勤結果,掌握好同學們的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活動。

6、充分與學生會其他部門聯繫,履行我部職責,在學生會內部發揮應有的作用。

7、開展展具有本部特色的活動,適時組織學習經驗交流會加強彼此的溝通,共同進步,創造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學習氛圍。

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教委會。

第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與上級決策出現矛盾時,以上級決策為準。

(本章程2016年4月制定,從第六屆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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