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漢旗統計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統計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蘇木(辦事處)、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二)建立健全全旗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赤峰市的基本統計制度,組織管理全旗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蘇木(辦事處)、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五)負責全旗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赤峰市委辦公廳、赤峰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敖漢旗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赤黨辦發〔2010〕14號)精神,設立敖漢旗統計局,為敖漢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統計執法監察工作職責。
(二)加強能源、服務業與社會發展方面的統計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統計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蘇木(辦事處)、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二)建立健全全旗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赤峰市的基本統計制度,組織管理全旗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蘇木(辦事處)、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按照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旗情、旗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鄉鎮蘇木(辦事處)、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旗委、旗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管理、公布全旗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負責全旗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統計數據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組織實施大型普查、臨時性調查的數據處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網路管理、安全保密和更新維護工作;指導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的數據處理工作。
(六)協助上級統計局管理設在地方的各類調查隊。
(七)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敖漢旗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統計執法監察工作。
(二)業務綜合股
對全旗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負責敖漢統計信息網統計分析、經濟信息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貿易外經統計制度,研究制定貿易外經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人口、勞動力、勞動工資、人口與就業統計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三)工貿統計股
組織實施規模以上工業和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制度,研究制定規模以上工業和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制度,研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監測指標體系;負責能源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對全旗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農業統計股
組織開展全旗農牧業普查、糧食產量調查、預測工作;做好農牧林漁業產值及具體資料的蒐集、整理、審檢、填報工作;負責產業化指標數據的統計工作;進行小城鎮統計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人員編制

敖漢旗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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