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驗

效驗是中國東漢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關於認識論的重要範疇,是指用效果驗證知識真偽的方法或過程。

效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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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漢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關於認識論的重要範疇。指用效果驗證知識真偽的方法或過程。《論衡·知實篇》提出:“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所謂“違實”、“不引效驗”,即指認識脫離實際。王充認為實效、事實是驗證認識是否正確的標準。王充“疾虛妄”,駁斥“神而先知”的先驗論,以效驗作為思想武器。他說:“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問,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才智準況之工也。事有證驗,以效實然。”這就是說,人的認識是否正確,不能憑說空話或聰明才智來判斷,必須用實際效果來驗證。王充曾用五種實驗證明雷為天火,雷擊人不是“天怒”。他說:“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言雷為天怒無一效,然則雷為天怒,虛妄之言。”王充重視效驗,並不局限於感覺經驗。他也重視推理等理論思維的作用。他強調“不徒耳目,必開心意”,認為僅憑感覺經驗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他說:“不以正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他認為,必須經過“據兆象,原物類”的分析、加工,人們才能得到正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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