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正義性:法和國家的批判哲學之基礎

政治的正義性:法和國家的批判哲學之基礎

《政治的正義性:法和國家的批判哲學之基礎》,作者: (德)赫費 ,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於2005年出版,本書作者奧特弗利德·赫費曾任瑞士弗萊堡大學哲學教授,現任德國蒂賓根大學哲學教授,海德堡科學院院士,德國《哲學研究》雜誌主編。由於他在法哲學、法理論學領域的突出成就,在德國乃至整個西方哲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奧特弗利德·赫費曾任瑞士弗萊堡大學哲學教授,現任德國蒂賓根大學哲學教授,海德堡科學院院士,德國《哲學研究》雜誌主編。由於他在法哲學、法理論學領域的突出成就,在德國乃至整個西方哲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

《政治的正義性》是赫費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它從哲學和人類學 的角度研究法和國家理論,指出哲學的法和國家倫理學核心思想是政治的正義性。政治的正義性是非純粹經濟學意義上的交換正義性,交換涉及人的(行為)自由,“對自由的限制換得了自由的保障,對自由的放棄回報以對自由的權利“。這的確是一種值得人們思考的既具理論價值又富實踐意義的觀點。

作者簡介

奧特弗利德·赫費(Otfried Hoffё)曾任瑞士弗萊堡大學哲學教授,該校國際社會哲學和倫理學研究所所長,現任德國蒂賓根大學哲學教授,海德堡科學院院士,德國《哲學研究》雜誌主編。

主要專著有:《實踐哲學》(1971)、《人性的策略》(1975)、《倫理學和政治學》(1979)、《沒有自然主義謬誤的自然法》(1980)、《道德-政治的話語》(1981)、《伊曼努爾·康德》(1983)、《個人幸福和政治的正義性》(1989)、《絕對的法原則》(1990)、《作為現代化之代價的道德》(1993)、《理性和權利》(1996)、《全球化時代的民主》(1999)、《正義性——哲學導論》(2001)、《醫學不存在倫理學嗎?》(2002)、《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2003)等,其中有不少已被譯成多種文字

目錄

譯者的話

作者為中譯本寫的序

第一章 導論 正義討論的新評估

1.1 要正義,不要利維坦

1.2 三重挑戰

1.3 現代的政治設計

1.4 政治的基礎哲學

第一編 政治正義性的立場——對法和國家實證主義的批判

第二章 政治的正義性觀念

2.1 公正原則

2.2 從經驗倫理學到規範倫理學(羅爾斯)

2.3 描述語義學的基本要素

第三章 正義觀點的合法化

3.1 合法化的任務:強制許可權

3.2 作為分配性利益的正義

3.3 政治正義性的準則

第四章 政治的正義性或自然法?

4.1 一種哲學的倒退嗎?

4.2 批判的自然法之觀念

4.3 政治正義性的優先權

第五章 法實證主義是神話嗎?

5.1 關於獨立的法科學之定義

5.2 作為法經驗主義的法實證主義(凱爾森I)

5.3 法實證主義與法道德主義的對峙:一種二律背反

第六章 實證主義法概念批判

6.1 討論範圍:不是真理,而是權威制定法律(霍布斯I)

6.2 實證主義的法概念

6.3 有程式的合法性(盧曼)?

第二編 無統治或正義的統治?——對無政府主義的批判

第七章 無統治的烏托邦

7.1 政治烏托邦中的一種範例變換嗎?

7.2 從混亂到解放:關於無政府狀態的意義變換

7.3 中性的概念

第八章 統治產生自貪慾(柏拉圖)

8.1論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範式意義

8.2 柏拉圖的原始的無政府狀態

8.3 由滿足而實現和平?

第九章 人的政治本性(亞里士多德)

9.1 對自我保護和幸福的自然需要

9.2 從家庭到城邦:突出差異的論證

9.3 論政治統治的合法性與限度

第十章 基本衝突:一個思想實驗

10.1 自然狀態的實驗

10.2 幸福或自由:政治人類學的第二個基本問題

10.3 自由的優先地位

10.4 不可避免的自由之衝突

第十一章 社會制度中的自由

11.1 行為自由和暴力危險:人類學的診斷

11.2 社會制度

11.3 論制度理論的合法性意義

第三編 作為一種自由共同體原則的政治正義性

第十二章 自然的正義性

12.1 彼此放棄自由

12.2 幸福有益還是自由有益?

12.3 作為人權的自然正義性

第十三章 自然正義性的現實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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