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政府信息資源包括:政務部門為履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職責而採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資源;政務部門在業務過程中產生和生成的信息資源;由政務部門投資建設的信息資源以及由政務部門直接管理的信息資源。
物理介質
政府信息資源的物理介質包括文本,結構化、非結構化數據,電子地圖,空間信息,圖片、圖形、圖像、聲音等視頻、音頻信息以及其它形態介質的信息。
開發利用框架
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提供了先進的手段。但是,實踐證明,單純的技術驅動思路不能完全做好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而必須從更廣闊的視角,形成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各種框架。包括機制框架、經濟框架、建設工程框架和建設內容框架。
(1)機制框架
合理的機制是推動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動力。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機制是指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各主體之間相互作用的方式。行政機制、公益機制和市場機制共同構成了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機制。形成合理的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機制,包括政府公共部門主導的、政府公共部門與市場結合的機制,或市場主導的、政府公共部門與市場結合的機制。
(2)經濟框架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政務信息資源開發是政務信息生產;政務信息資源利用是政務信息的消費。而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實質是提高全社會信息資源的開發水平和利用程度,保障信息產品的供給,滿足全社會不斷增長的信息需求。顯然,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結果,一是形成新時期國民經濟的增長點——信息產業,二是實現信息資源效用的最大化。
(3)建設工程框架
從工程建設的角度看,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建設框架包括六個體系,政務信息技術支撐體系、政務信息開發與維護體系、政務信息資源目錄與定位體系、政務信息資源交換與服務體系、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制度體系以及政務信息資源安全保障體系。
(4)建設內容框架
建設內容框架表明的是現階段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重點。政務信息資源公開與交換共享、公益性信息開發服務。信息資源產業以及巨觀保障環境,是現階段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重點領域,各個領域又有其工作重點。
信息資源公開
含義
政務信息公開是指政務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公共組織主動或根據公眾的申請公開政務信息,並方便社會公眾獲取的各種活動與制度的總稱。
原則
(1)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是指政務信息公開必須是依法公開。
(2)及時性原則。政務信息資源公開作為公共管理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也要求做到及時、迅速。
(3)真實性原則。這一原則指的是公開的政務信息必須是真實、可靠的,而不是虛假的或錯誤的。
(4)利益平衡原則。利益平衡原則指的是實施政務信息資源公開時不得侵犯包括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其他個人或組織的合法權益,以及國家秘密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效處理公開與保護的關係。
(5)不收費原則。政務信息資源公開,一般不收取費用。這是世界各國和地區同行的做法。公共部門公開政務信息資源,應當以不收費為原則、以收費為例外。
(6)責任原則。公開政務信息資源是公共部門的一種責任。公眾知情權的有效實現取決於對違反政務信息資源公開行為責任的嚴肅追究和對侵犯公眾信息獲取權的有效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