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科教文衛體委員會

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是適應人民政協工作需要所設定的工作機構,在1988年第六屆委員會期間設立。當時稱“教文衛體委員會”。1996年第七屆委員會,改稱為“科教文衛體委員會”至今。

簡介

其職責主要是:
組織委員學習,幫助委員了解情況,為委員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組織委員開展視察、調研、座談討論和諮詢服務,提出意見建議;
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民主監督;
加強同各方面的聯繫,反映社情民意。
本屆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科教文衛體委員會由34名委員組成。聯繫委員201人,按界別分編了個委員活動小組,即科技組48人,教育一組40人,教育二組42人,醫衛組35人,文化體育組30人,委員活動小組由委員推薦組長1名,副組長2—3名。委員活動小組是組織委員開展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不作為一級常設機構。
為更廣泛的聯繫各界人士,委員會另設二個專門委員會:戲劇專門委員會、書畫專門委員會。

簡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和《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專門委員會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委員會工作實際制定本簡則。
第二條 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是在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的領導下,圍繞科技、教育、文化、醫藥衛生、體育等工作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三條 科教文衛體委員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促進全省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第四條 科教文衛體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委員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幫助委員了解我省科教文衛體事業的發展情況,為委員知情獻策、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二)組織聯繫本委員會委員和有關人士,就我省科教文衛體等方面的重要問題和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視察、調研、座談討論和諮詢服務等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動科教文衛體事業的改革和發展。
(三)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以提出報告、建議或批評等方式進行民主監督。
(四)加強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各人民團體等有關方面的聯繫,溝通情況,互通信息,交流經驗,積極反映社情民意。
第五條 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根據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進行年終工作總結,並向常委會議或主席會議報告。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分管副主席或主席會議請示、匯報。
第六條 委員會採取調查研究、視察、考察、學習、座談、參觀等多種形式開展活動。在活動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進行充分協商。需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時,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七條 本委員會下設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四個小組,按照分工組織開展經常性活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為便於開展活動,可組織若干專家委員會。
第八條 委員會主任主持委員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可按照工作內容和需要,分別負責某一方面的工作。委員會主任會議,具體研究討論和決定委員會工作事宜,提交本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的議題和材料。
第九條 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和協商委員會重大問題。全體會議須半數以上委員參加方能舉行,每年不少於二次。以委員會名義提出的提案、建議案、調查和視察報告、年度計畫、總結、在省政協全體會議的大會發言稿等,須經全體會議討論通過。重要問題報告省政協常委會議或主席會議。
第十條 加強與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兄弟省(市、區)政協和我省各地政協組織的聯繫,加強與省級民主黨派的協作。溝通情況,開展學習和交流活動。
第十一條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是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受委員會主任和秘書長領導。
第十二條 本簡則經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後實行,並報主席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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