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貨憑證

收貨憑證是指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制訂的供國際貨運代理人在充當買賣契約下買方的代理人時使用的貨物收據。簽發人對收到的貨物負有傳送和交給收貨人的義務。該單證不是運輸單證。

貨物裝船後,經大副簽署的收貨單由承運人退還給託運人。如系預付運費,託運人在付清預付的費用後,即可持收貨單想承運人換取已裝船提單。如果收貨單上有大幅批註(有大副批註的提單被成為“不清潔提單”),承運人應如實將大幅批註轉注在提單上,這種提單就成為不清潔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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