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小費

簡介

這是國外的習慣,國外為了顯示對服務員的感謝,給他的金錢酬謝。收小費就是人家為你提供服務,而向你收取的額外酬勞.

中國的收小費制度

我們國家沒有這樣的制度,因為我們是直接給工資的,國外不同,他們沒給服務員工資,他們的工資就是從客人所給的小費中來的,一般是付完帳之後,要按照帳單的15%給服務員小費。
在中國收小費就是人家為你提供服務,而向你收取的額外酬勞。

重大事件

導遊“狂”收小費

1.向旅遊者兜售物品將被處罰5000元,暗示或明示旅遊者支付小費的,將被處以10倍罰款。昨日記者從省旅遊局了解到,五一小長假,我省將執行新的旅遊行政執法部門處罰導遊違規執業行為自由裁量權標準和處罰旅行社違規行為細化標準。
2.串通脅迫遊客購物 最高罰3萬

處罰方式

今後,導遊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遊業務,進行導遊活動,將被處以1000元~3萬元不等罰款。同時,導遊在1個檢查周期內,擅自增加或減少旅遊項目,暫扣導遊證3個月,並予以公告,對擅自變更接待計畫的,暫扣導遊證6個月,並予以公告,對導遊擅自終止導遊活動的,將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導遊向旅遊者兜售物品,將被處罰5000元,暗示或明示旅遊者支付小費的,處已收取的小費10倍罰款,最高金額不超過3萬元。今後導遊欺騙旅遊者消費,將被處以5000元或旅遊者消費金額5倍罰款,脅迫旅遊者消費,處以2萬元或旅遊者消費金額10倍的罰款,與經營者串通欺騙旅遊者的,處以1萬元或旅遊者消費金額10倍的罰款。與經營者串通脅迫旅遊者的,處以3萬元或旅遊者消費金額20倍的罰款。

物價部門將嚴查虛假低價旅遊

今後,旅行社出現未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契約、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契約等情形時,將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向旅遊者提供虛假旅遊信息,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處罰,而其以低於旅遊成本的報價招徠旅遊者的,今後則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另外,旅行社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契約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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