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官

攝官

(1).任職的謙詞。表示暫時代理。《左傳·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攝官承乏。” 楊伯峻 註:“攝,代也。承乏亦謙詞,表示某事由於缺乏人手,只能由自己承當。此固當時辭令。” 晉 潘岳 《序》:“仆,野人也,偃息不過茅屋茂林之下,談話不過農夫田父之客,攝官承乏,猥廁朝列。” 南朝 梁 范雲 《古意贈王中書》:“攝官青瑣闥,遙望鳳皇池。”

基本信息

she guān ㄕㄜˋ ㄍㄨㄢ 攝官

(2).暫行代理的非正式任命的官員。 唐 楊炯 《遂州長江縣孔子廟堂碑》:“道協 周公 ,神交帝 唐 。攝官從事,冕服端章。”《舊五代史·唐書·莊宗紀五》:“州縣官在任考滿,即具關申送吏部格式,本道不得差攝官替正官。”《資治通鑑·後梁均王貞明六年》:“ 蕭頃 與 琪 同為相, 頃 謹密而陰伺 琪 短。久之,有以攝官求仕者, 琪 輒改攝為守, 頃 奏之。” 胡三省 註:“ 歐 《史》曰:‘ 琪 所私吏當得試官, 琪 改試為守,為 頃 所發。’”《續資治通鑑·宋孝宗淳熙十二年》:“二 廣 兩薦之士,許試攝官,謂之‘試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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