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勝為論

據勝為論是指比較兩種以上之主張或事物,而僅就各自之優點或特徵以敘述要旨者。能全盤地詳細敘述其共通之事實者,則稱據實通論,又稱克實通論。

概述

比較兩種以上之主張或事物,而僅就各自之優點特徵敘述要旨者,稱為據勝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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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菩薩戒義疏中解釋梵網經之品名所以稱為‘心地’之原因,謂即基於‘據勝為論’之緣故。菩薩戒義疏卷上(大四○·五六三上):‘菩薩律儀遍防三業,心、意、識,體一異名。三業之中,意業為主,身、口居次,據勝為論,故言心地也。’相對於此,不限於論述優點或特徵,而全盤地詳細敘述其共通之事實者,則稱據實通論,又稱克實通論。[大乘義章卷九](參閱‘據實通論’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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