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業期內

按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的同等待遇。

簽訂就業協定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式:

(1)畢業生到學院學生工作辦領取就業協定書。

(2)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雙方在就業協定書上籤字蓋章。

(3)無獨立人事權的用人單位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在就業協定書上籤字蓋章。

(4)畢業生所屬學院學生工作辦審核就業協定,並交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人心備案。

(5)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鑑證就業協定,並簽字蓋章。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