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好

擇好

送過彩禮後,即要決定娶親日,民間叫“擇好”、“提日子”等。娶親多在農曆十一月至十二月,具體月日還要看男女雙方屬相。

詞語簡介

認為雞、兔兩屬相宜在正月、七月嫁娶;蛇、豬兩屬相宜在三月、九月嫁娶;馬、鼠兩屬相宜五月、十一月嫁娶;狗、龍兩屬相宜二、八月嫁娶。俗以臘月二十三灶王爺上天言好事去後,家中無人看管,至年底前任何一天皆為嫁娶吉日。吉日選好後,男方將擇好帖送至女家。一旦擇好帖送去,就能輕易改動,認為“擇好已定,不許改動,後移死婆,前移死公”。實際是怕女家打麻纏,誤了吉期。每年打春前為民間娶親高峰時期,尤其是陰曆年前打春,更要把媳婦娶到家。以避“黑春年”迎親,認為對夫妻不吉。一般的擇好都在迎親前幾天定下來,以便雙方準備。男方要找2至4名女紅色縫衣服、被褥,禁孕婦和寡婦參加。褥子內撒有五穀,被子四角包有紅棗、核桃,祝小家庭五穀豐登,早生貴子。女方此時趕製嫁妝,女紅條件和男方相同。嫁妝內不包東西。

嫁娶婚俗

擇好嫁娶 擇好嫁娶

婚禮是人一生中的“終身大事”,其在人生過渡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視這一人生儀禮。伴隨著這一重大的人生儀禮,便出現了豐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婚俗文化。中國的婚俗文化源遠流長,據《史記·補三皇本紀》記載:“太皞庖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於是始制嫁娶,以儷皮為禮。”可見在上古神話傳說時代,就已經出現了中國的婚俗文化。

嫁娶的儀式,至周代基本框架已勾勒清晰。《禮心·昏義》定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就是初步商定婚姻意向,問名是問女子的姓名,納吉是卜算婚姻是否吉祥,納徵就是收受聘禮,請期是否嫁娶的正日,最後,男子親自到女家迎娶新娘。

後代雖然對“六禮”的名稱多有並省和改易,但內容未變,全過程中又增加了不少瑣碎的細節,使傳統嫁娶成為人生最華美,卻也最殘酷的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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