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骨葬

撿骨葬是復葬形式之一,壯族的主要葬式。

墓葬形式

復葬形式之一。壯族主要葬式。

主要作法

人正常死亡者,以薄木或木疏鬆的材料為棺,淺理入土一二尺,以使屍體速朽。三、五年後(只取單數)子孫擇日揭墳開棺,將屍骨腐肉洗淨,按坐姿置骨架於高約二尺,直徑一尺的陶製陶瓮內,俗稱陶瓮為“金壇”,稱裝骨於金壇內因為“撿金”。金壇內以硃砂灑於骨上,並書死者姓名、生卒年月,封蓋深埋於家族墓地,立墓碑。如非正式死亡或夭亡者,亦作二次墓,但不“撿金”,也不立碑。苗族葬俗。民間實行多次葬的形式,即初葬後,待棺木朽爛,再備新棺,殮骨復葬,俗稱“翻屍”。經多次翻屍,直至撿不出屍骨為止。長江口部分地區漢族葬俗。死者入葬三年開棺拾骨,以被單罩於棺上,意為鬼怕光亮,防其逃遁。然後由撿骨老人將腐骨拾入瓦器內,蓋上紅紙,外面用石灰密封埋入深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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