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蛾

“撲蛾”流傳於富平縣覓子鄉一帶。“蛾”為當地方言,意指白色蝴蝶,因而“撲蛾”即“撲蝴蝶”。 表演撲蛾時,用打擊樂伴奏。本詞條對撲蛾表演進行了詳細介紹,並附有關飛蛾撲火的解釋出處。

撲蛾

“撲蛾”流傳於富平縣覓子鄉一帶。“蛾”為當地方言,意指白色蝴蝶,因而“撲蛾”即“撲蝴蝶”。 撲蛾具有抒情優美的特色。表演時,放蛾者扮穿大襟道袍的老漢,頭扎白巾(結系在前),束黃布腰帶、白色長褲、黑布鞋,雙手指逢中各夾著十數根竹篾(兩手共約七十根),每根竹篾頂端各扎一個用白麻紙製作的小飛蛾,大小約0.5厘米,雙手不停的抖動。撲蛾姑娘為女青年,頭梳雙髻,身穿中式大襟彩服,系黑色短圍腰,披彩紅色斗篷。另有一小頑童,頭扎踺子發、穿白色中式對襟彩服、扎紅綢腰帶,外套黑馬夾,臉畫白豆腐塊。在打擊樂聲中,放蛾者隨著節奏變化不停地用手腕輕輕的抖動竹篾,使白蛾上下顫動飛舞。時而雙手左右平伸,時而交叉於胸前,一會兒向下,一會兒向上,一會兒集中,一會兒分開,猶如一群白蛾在花叢中上下飛舞。撲蛾姑娘與頑童手持彩扇追攆撲捉白蛾,表現出一派春意盎然、陽光明媚的景象。

三位演員的表演要求配合默契,動作和諧,情緒歡樂。放蛾者突出手中竹篾的連續抖動,以達到引逗作用。撲蛾姑娘與頑童在不停追撲過程中要具有天真活潑,嬉戲逗鬧的詼諧情趣。頑童要有種憨厚純樸的性格,姑娘要突出聰慧美麗的形象。晚間表演時,由於觀眾看不清竹篾,只見無數白色小蛾在空中上下翻飛,讓人們感到更為真實和優美。角色舞蹈動作主要有放蛾老漢的[抖蛾]、[平抖蛾]、[低抖蛾]、[高抖蛾]、[跪抖蛾]、[高低抖蛾];撲蛾姑娘及頑童的[追蛾]、[撲蛾]、[臥魚撲]、[高撲]、[花梆步撲]、[探步撲]、[轉圈撲]、[跪地撲]、[仰面撲]、[後踢步追娥]、[抖扇撲]、[弓步撲]等十二種。

伴奏鑼鼓段有2/4拍四小節自由反覆及八小節自由反覆兩種,交替使用。

撲蛾的樂器

撲蛾用打擊樂伴奏,樂器配置有大鼓(領奏),大鑼、大鐃、京鑔、有時有手鑼等配合。節奏歡快、情緒活潑。並根據舞蹈情緒有輕、重、緩、急變化,以烘托整個舞蹈表演的意境和氣氛。

現狀

撲蛾流傳已久,是當地民眾喜愛的一種民間社火節目,相傳最早源於唐代盛行的“二月蝴蝶會”。傳說當年唐明皇每逢農曆二月春光明媚,百花盛開,群蝶蹁躚起舞之時,便偕嬪妃宮娥來到富平行宮郊野賞花撲蝶,觀賞大好春光。以後便形成了蝴蝶會習俗。另一傳說,古時關中有遊春踏青的習慣。每逢春暖花開,草綠花艷之時,少男少女踏青遨遊,追逐嬉耍,春心萌動,互傾愛慕之情。撲蛾就再現了這種古樸的鄉俗活動。建國後,撲蛾曾多次參加省、地、縣民間藝術會演,受到了獎勵。至今,仍是當地每年春節鬧社火時頗受民眾喜愛和歡迎的民間舞蹈之一。

相關資料:飛蛾撲火 

釋 義

飛蛾撲到火上,比喻自取滅亡。

出 處

《梁書·到溉傳》:“如飛蛾之赴火,豈焚身之可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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