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摘奸發伏zhāijiānfāfú
摘:摘取,選取,有“揪出”的意思,或與“發”為互文。奸:奸人,壞人。發:揭露,揭發。伏:隱匿、隱藏(的壞人),動詞作名詞。揭發指證或處置那些隱藏著的壞人。
例1、錢弘佐……即位後,因尚年幼,無力控制下屬的驕橫,又曾寵信諂媚之人,然而終能
摘奸發伏,亦不失果斷。
例2、(皇)上乃獎仲永檀
摘奸發伏,直陳無隱,擢僉都御史。
例3、葉宗行治水有功,被提拔為錢塘縣知縣。在任均衡百姓徭役,屢次摘奸發伏,廉潔正直,被人稱頌為“錢塘一葉清”。
例4、鄒智……即有志摘奸發伏。明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會星變,遂上疏擊萬安、劉吉、尹直三大學士,兼劾中貴。雖不報,而奸黨已銜之次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