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伴養老

搭伴養老

搭伴養老,又稱同居式養老。此“同居”並非情侶意義上的“同居”,是指有共同生活意向的老人們住在一起互相照料的養老模式。搭伴養老,使得具有某些群體特質的空巢老人更容易在養老這件事上達成共識。在“同居”前,坦誠說出自己的身體情況很必要,為避免“同居”日久產生糾紛,老人選擇“同居”時,也要預先商談好規則。

簡介

搭伴養老搭伴養老
搭伴養老,是最早起源於德國的一種養老模式。德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德國總人口的23%。雖然德國的養老體制良好,德國人60歲後就可以進療養院養老,根本不會拖累兒女,但很多老人都十分厭倦療養院裡的單調生活,於是,便有一些老人因志趣相投而自願組合在一起,過起了“同居”的晚年生活。雖然老人們生活在同一間屋子裡,但平時他們各做各的飯,只有每周周末在公共廚房聚一次餐,有集體活動時則共同參與——要么到附近城市旅遊,要么到劇院聽戲。如果平日裡有誰生了病,同居好友們也會主動承擔照顧他(她)或幫助購物等。此類的“同居式”養老,在中國一些地方也已經悄然出現。

主要形式

老人同居

搭伴養老搭伴養老
有同居意向的老人先制定一份“同居”規則,擬定各自的義務,如打掃衛生、收拾房間等。

老人與年輕人同居

在德國,除了老人與老人之間“同居”外,一些心態年輕的老人還喜歡與年輕人一起“同居”。德國的出租屋很稀缺,房租也貴得嚇人,青年人普遍遭遇“找房難”。於是,一些老人甘願把自己的房子低價或免費提供給年輕人和他一起住,但前提是年輕人必須承擔部分照顧老人的義務,比如,陪老人聊一會兒天、打掃花園、外出採購等等。德國一些城市的民政局和大學服務中心,經常會介紹大學生和孤寡老人家“同居”,大學生也很樂於接受這種“新型同居”的形式。

“讓我們同居吧”已經成了德國老人最熱衷的行為。老人之間或老人與年輕人之間相互幫助、相互關心,即使老人身體出現狀況也能及時被發現並得到救護。所以這裡老人的平均壽命變得越來越長,德國已成為歐洲最“老”的國家,大概與此很有關係。

出現原因

搭伴養老搭伴養老
搭伴養老的出現,實際上是對家庭養老問題的一種現實回應。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套用托翁的這句話來描述一下當下的養老問題,倒有點貼切:養老困難的家庭各有各的困難,一些老人家庭,屬於經濟條件尚可,但子女無暇照顧,又不習慣養老院生活的,同居式養老顯然比較適合他。還有其他一些同居式養老的例子,老人經濟條件一般,生活費用不是像劉家這樣包乾,而是採取AA制,搭夥過日子,倒也其樂融融。

理想的養老,是解決三個層面的問題: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由此看來,同居式養老這種模式,不僅較好地解決了老有所養的問題,對於老有所樂的問題更具針對性。老人最怕寂寞,尤其是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同居式養老很明顯是驅逐寂寞的良藥。從這個角度來說,對於這種養老模式,應當給予一定的肯定。

存在問題

這種養老模式的缺陷和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比如說對突發事件諸如急病發作的應對以及一些重體力活,老人們往往是力不從心的;生活能夠自理或行動有輕微不便尚能互相照顧,如果完全不能自理,是否還能繼續“同居”。

另外還有同居中經濟關係、人際關係的處理也容易出現偏差。老人本來是需要別人照顧的群體,正是由於別人無法照顧,他們只好自己照顧自己,也就是說,老人之間的互助固然值得嘉許,但養老問題,是互助不能完全解決的。同居式養老的種種缺陷,實質即在於此。

因此同居式養老,有其合理性,但不應該也難以成為主流模式。其實養老模式,對於老人來講,沒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適的。老年人最為理想的生活,就是具有選擇養老模式的自由,即掌握充分的資源,能夠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養老模式。距離這一理想還有非常遙遠的距離。很多老人缺乏起碼的經濟基礎,他們的養老模式往往是被動的、無奈的,因而也是艱辛的。

因此,對於養老模式,個人和民間可以積極探索多種模式。但作為政府和社會,還是要做好最基礎的工作,那就是要逐漸夯實養老的制度基礎和物質基礎,這樣,老人才有自由選擇的可能性。不做好這些基礎工作,而是一味地鼓勵“模式創新”,這對於解決大多數人的問題而言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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