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摯

清制,於各關津橋所口岸設員役,負有鹽斤掣驗的責任。 故於運路設立關卡,委員守護,隨時將鹽商所販之鹽掣摯。 為此清政府勒石嚴禁,立於橋所及鹽運經過之關津口岸。

鹽政用語。清代防止鹽商夾帶私鹽之辦法。清制,於各關津橋所口岸設員役,負有鹽斤掣驗的責任。掣,即掣鹽,即抽查商人所運鹽斤的實際數量;摯,即驗取,驗明商人所持之引票,審核引數與鹽數是否相符,以分辨所運鹽之官或私。故於運路設立關卡,委員守護,隨時將鹽商所販之鹽掣摯。清代掣摯有三大弊:一為加鉈之弊,二為坐斤之弊,三為坐斤改斤之弊。故清政府立有嚴禁斤重一法,即凡橋所掣摯,溢斤割沒,少者三四斤,多者七八斤,不得逾額。如商人夾帶過多,掣官虛填太重者,商則計引科罪,官則計斤坐贓。為此清政府勒石嚴禁,立於橋所及鹽運經過之關津口岸。若客鹽(指販商販運售賣之鹽) 越過批驗所不經掣摯關防者,杖九十,押回盤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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