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
第二裁判員介紹
(1)第二裁判的權力:
①第二裁判員是第一裁判員的助手.當第一裁判員不能繼續工作時,他可以代替第一裁判員執行工作.
②他可以用手勢指出他職權以外的犯規(四次擊球,背向第一裁判員的"連擊",第二裁判員一側的觸手出界等),但不得鳴哨,亦不得對第一裁判員堅持自己的判斷.
③他掌管記錄員的工作.
④他監督坐在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並將他們的不良行為報告給第一裁判員.
⑤他掌管準備活動區的隊員.
⑥他允許比賽間斷的請求(暫停和換人),掌握間斷的時間和拒絕不符合規定的請求.
⑦他掌握各隊換人和暫定的次數,並將暫定的次數和第五,六次換人報告給第一裁判員和有關教練員.
⑧發現隊員受傷,他可以允許替換,當不能進行替換時給予3分鐘恢復時間.
⑨比賽中他負責檢查球和比賽場地地面是否符合比賽要求.
職責
第二裁判員介紹
(2)第二裁判的職責:
①在每局開始,決勝局交換場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時候,檢查場上隊員的實際位置是否與位置表相符.
②在比賽中,第二裁判員對以下犯規要及時鳴哨並做出手勢
(a)接發球隊位置錯誤.
(b)隊員擊球行為時觸及球網和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誌桿.
(c)網下穿越進入對方場區(隊員的一隻腳或一隻手完全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隊員身體的其他部分觸及對方場區;隊員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影響了對方比賽).
(d)後排隊員進攻性擊球和攔網犯規.
(e)球從過網區以外過網或觸及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誌桿.
(f)球觸及場外物體或球觸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員處於難以觀察的情況時.
③一局結束向雙方教練員索取下一局的位置表,交記錄員登記後隨身攜帶,供每局開始時核對場上位置.
(3)第二裁判員的臨場操作方法與工作程式
①賽前:協助第一裁判員進行有關準備工作,並參加挑選場地,發球權工作.
②賽中:隊員接發球時,第二裁判員要觀察,判斷場上隊員是否存在位置錯誤犯規.網上扣,攔時,第二裁判員主要看攔網一方從起跳到落地是否存在著過中線,觸網等犯規.第二裁判員的位置要根據球和隊員的位置做前後,左右移動,以便對自己職權範圍內犯規做出判斷.
③第二裁判員在暫停時的操作方法:當教練員或場上隊長在死球時用相應手勢提出要求後,第二裁判員首先應鳴哨,接著看錶掌握暫停時間,然後觀察場上情況有無其它犯規行為,並同記錄台進行工作聯繫,必要時要將暫停次數通知第一裁判員和教練員.暫停時間到,第二裁判員鳴哨恢複比賽.
④第二裁判員對換人的操作方法:當教練員或場上隊長在死球時用相應手勢提出要求後,第二裁判員先鳴哨,然後跑到邊線與進攻線交界處,面向記錄台,先看記錄員是否舉單手以示合法替換,再讓上,下場隊員在換人區進行替換,待記錄員舉雙後示意記錄完畢後,第二裁判向第一裁判高舉雙手,以示恢複比賽.
⑤第二裁判員同其他裁判人員的分工配合:第一裁判員在比賽中不能輕易下台處理問題,因此只能通過第二裁判員進行問題的處理.第二裁判員是樞紐,在第一裁判,記錄員.運動隊之間起著上傳下達的作用.第二裁判員應經常同第一裁判員交換目光,以示默契.第二裁判員對記錄員工作起監督作用.
⑥賽後:第二裁判員在雙方隊長簽字後再在記分表上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