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量噸位
排水量噸位又可分為輕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實際排水量三種:1)輕排水量
又稱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員和必要的給養物品三者重量的總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2)重排水量
又稱滿載排水量,是船舶載客、載貨後吃水達到最高載重線時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3)實際排水量
是船舶每個航次載貨後實際的排水量。 排水量的計算公式如下:排水量(長噸)=長*寬*吃水*方模係數(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
排水量(公噸)=長*寬*吃水*方模係數(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
排水量噸位可以用來計算船舶的載重噸;在造船時,依據排水量噸位可知該船的重量;在統計軍艦的大小和艦隊時,一般以輕排水量為準;軍艦通過巴拿馬運河,以實際排水量作為徵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