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資本制的缺陷
(1)容易引起公司設立中的欺詐和投機等非法行為的滋生。授權資本制既未規定公司首次發行股份的最低限額,也未規定公司實收資本應與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這就容易產生公司設立中的投機和欺詐行為。
(2)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因為在授權資本制下,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公司資本僅僅是一種名義資本,公司的實收資本可能微乎其微,這對公司的債權人來說,則具有較大的風險性。
(3)不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公司成立之初所發行的資本十分有限,公司的財產基礎缺乏穩固性,這就削減了公司的信用擔保範圍,從而不利於維護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