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要求:
1. 學生應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熟悉我國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 具有堅實的捷克語語言基礎和較熟練的聽、說、讀、寫、譯的能力;
3. 掌握語言學、文學的基礎知識;
4. 對捷克和斯洛伐克社會和文化有較廣泛的了解;
5. 具有較好的漢語表達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6. 掌握斯洛伐克語和另一門外國語的基礎知識。
課程設定
主要專業課程:基礎捷克語、高級捷克語、報刊選讀、視聽、口語、捷克語寫作、翻譯理論與實踐、語言理論、捷克和斯洛伐克文學史及文學作品選讀、捷克和斯洛伐克國情、經貿文選、斯洛伐克語基礎、漢語、第二外國語等。實踐環節:結合教學,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調查、業務實習等實踐活動。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