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藏大臣和琳為醫治西藏地方天花病患者所進行的捐助活動。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西藏天花病泛濫,死亡者眾多。為此,駐藏大臣和琳捐資專門修建房屋,購辦酥油、糌粑、茶葉和柴薪,派漢、藏士兵安置出痘藏族百姓精心調養。駐藏大臣和琳還向前、後藏發出通諭,勸令八世達賴和七世班禪捐糧救助患者。僅半年時間,西藏有數百名天花病患者痊癒。
為紀念駐藏大臣和琳捐資醫痘,在拉薩大昭寺門前專門立有“拉薩痘碑”。碑為須彌方座,螭首,方額。碑首高1.1米,寬1.3米,厚35厘米。碑身高1.88米,寬1.2米,厚27厘米。碑座上枋高13厘米,浮雕如意紋圖案。束腰高11厘米,下枋浮雕仰蓮紋飾。碑東向,碑陽為漢文,碑額鐫陽文篆體“永遠遵行”四字。正文519字,陰鐫,楷體。碑陰為藏文,內容與碑陽相同。碑文內容已模糊,難以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