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沈驪英女士

挽沈驪英女士

《挽沈驪英女士》是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董必武先生於1941年12月為悼挽愛國科學家沈驪英女士而寫的詩作。詩中表達了詩人對沈女士不幸逝世的深通哀悼之情以及對她為國家農業科學研究艱苦奮鬥精神的肯定和讚揚。

作品原文

沈驪英女士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②。況在戰爭時,糧食更居先。
君身既學稼,所從事獨賢③。勤劬如老農④,跋涉於泥田。
男生尚不易,女子爭華妍⑤。求真甘脫俗,不復理花鈿⑥。
雜交育麥種,實驗費鑽研。中農二十八⑦,成績甚燦然。
能抗暴風雨,能將鏽病捐⑧。成熟期較早,增產報連阡。
優點貴普遍,選擇多歷年。功深參造化⑨,藝精由力專。
農夫欣有歲⑩,戰士飢可填。此功誠不朽,此業要薪傳⑪。
方冀期頤壽⑫,造福於人間。胡為天不吊⑬,奪君何速焉!
積勞而致疾,突發未能痊。凶問播遐邇,聽之泣涕漣。
后稷教稼穡⑭,奕葉禮祀虔⑮。君靈應配享,薦新歲歲鮮⑯。

作品注釋

①沈驪英:1897年出生於浙江省烏鎮。早年留學於美國,中國著名的農學家和植物學家。抗日戰爭期間,在四川研究小麥雜交育種頗有成績。1941年病逝。
②天:依存或依靠。《漢書·酈食其傳》:“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
③賢:善。
④勤劬:勤勞。劬,勞苦。
⑤華妍:華美。妍,美好。
⑥花鈿:首飾。
⑦中農二十八:沈驪英女士培植的新麥種。
⑧捐:除,去。
⑨參造化:可以同天地創造育化萬物媲美。參,參與,參加。造化,創造育化,是說天地創造育化萬物。
⑩歲:年,此處指一年的農事收成。《左傳·哀公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
⑪薪傳:薪盡火傳之意;即,柴雖燃盡,火種仍可流傳。比喻道術學業師弟相傳。
⑫期頤:百歲。《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
⑬胡為:何為,為什麼。不吊:不善,不仁。
⑭后稷:古代周族始祖。傳說他擅長於種植各種植物,在時代擔任農官,教民耕種。
⑮奕葉:世次相續不斷。
⑯薦存:用新成熟的五穀或者別的時新食物祭師。

作品鑑賞

從結構上看,該詩分為三個部分。開頭四句為第一部分說明糧食的重要性,從而引出下文。從“君身既學稼”到“此業要薪傳”為第二部分,讚頌了沈驪英女士從事農業科學研究的艱苦奮鬥精神及其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她那“勤劬如老農,跋涉於泥田”,“求真甘脫俗,不復理花鈿”,全身心投入小麥雜交育種實驗的獻身精神,十分感人。她培植出的新麥種“中農二十八”,更是“增產報連阡”,“農夫欣有歲,戰士飢可填”。詩人不禁讚嘆:“此功誠不朽,此業要薪傳”。其餘詩文為本詩第三部分,寫沈驪英女士積勞成疾病逝的噩耗和詩人對她的深沉悼挽之情。“方冀期頤壽,造福於人間。胡為天不弔,奪君何速焉!”正當人們希望她健康長壽,為人民多造福的時候,老天不善,如此迅速的奪取了她的生命。得到這樣的噩耗,詩人也不由得泣滴漣漣。詩人對沈驪英女士功業的評價、欽佩與深深的悼挽之情,全部傾注在該詩的組後四句之中:“后稷教稼穡,奕葉禮祀虔。君靈應配享,薦新歲歲鮮。”周族的始祖后稷,因為教民耕種,給人類帶來了巨大幸福,所以世世代代的人們都很虔誠的祭祀他。沈驪英女士的靈魂也應該享受到同樣的待遇,年年獲得人們時新事物的祭拜。
詩人不是一般的就事論事地來挽悼一個有成就、有貢獻的科學家或知識分子,而是站在人民的立場、愛國主義的立場,具體的說是站在中華民族抗擊日本侵略者的立場上,來挽悼一位在農業科學研究上做出突出貢獻的普通工作者。全篇雖然都是寫的科學家沈驪英女士的功業、事跡及其不幸去世;但詩人在表現這一切時,確是放在抗日戰爭艱難困苦的特定環境中,始終與全民族的利益聯繫在一起,因而從沈女士那些看似平凡的功業、事跡愈加閃射出不平凡的意義和影響,愈加顯示出沈女士突然逝去的令人沉痛、惋惜。在質樸無華的詩句中,折射出了一個無產積極革命家的愛國熱枕與高尚感情。
在藝術的表現上,全詩採用以賦為主、夾敘夾議的方法,更好的揭示了沈驪英女士小麥雜交育種實驗的意義和抒發作者的感情。如開頭就先議論:“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況在戰爭時,糧食更居先。”先把糧食在抗日戰爭時期的特殊重要性強調出來,然後再敘述沈驪英女士的小麥雜交育種實驗的過程和成就,就意義非同一般。在敘述沈女士“求真甘脫俗,不復理花鈿”,“中農二十八……增產報連阡”之後,又加以論述:“農夫欣有歲,戰士飢可填。此功誠不朽,此業要薪傳。”就把沈女士科學實驗的巨大意義與詩人的讚頌之情交融一起,並極富感染力的表達出來。在敘述了沈女士積勞成疾,突然病逝之後,結尾處的四句議論尤為動人心魄:詩人對沈女士功業的評價、欽佩與悼挽之情,含蓄、深沉、意味深長的表現出來。

作者簡介

董必武像董必武像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1975年4月2日),湖北黃安(今紅安)人,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黨和國家卓越領導人。青年時代加入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參加了辛亥革命。1920年在湖北建立共產主義小組。1921年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中央革命根據地從事黨和紅色政權的建設工作。1934年參加二萬五千里長征。抗戰時期和日本投降以後,是中共同國民黨談判的代表之一,同國民黨破壞抗戰、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政策,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建國後,歷任中央政法委員會主任,政務院副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二屆政協副主席,中央監察委員會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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