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權重
定義
按統計學原理,將某事物所含各個指標權重之和視為1(即100%100)、而其中每個指際的權重則用小數表示.稱為“權重係數”。如“中國學生體質綜合評價”研究小組經多年考察研究,推出的一種採用“指標僅重”的方法就明確指出了各指標計量的“權重係數”。
系列
即整個體質綜合評價權重為1,其中包括三大指標系列:(1)形態部分定出權重係數為0.2;(2)機能部分定出權重係數為0.2,(3)素質部分定出權重係數為0.6。指標權重是從事體育科學研究實踐中多因素、多水平分析的一個值得十分重視的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