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茅村[浙江新昌縣羽林街道下轄村]

拔茅村[浙江新昌縣羽林街道下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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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茅村位於新昌縣東部。古名白卯,明清時稱白茅。宋代以來屬仙桂鄉二十都。民國時稱拔茅,多數年份屬分水鄉。1949年後先後屬分水鄉、拔茅鄉、拔茅公社,一度劃歸新民鄉,後歸拔茅鎮管轄,2006年拔茅鎮撤銷後,至今屬羽林街道。現有12個自然村、18個村民小組、895戶、2316人。距縣城7公里,瀕臨新昌江,位於104國道杭溫線與36省道甬婺線交會點,是新昌縣通往寧波、台州、溫州及縣境東部必經之地,過往車輛頻繁,交通便利。

基本信息

歷史文化

拔茅村位於縣城東南9公里杭溫公路與甬婺公路交叉口。據萬曆《新昌縣誌》記載:“始名白卯,村後山中有高蟠潭(現為水庫),傳為白龍母所棲,上有龍亭,天旱求雨必靈驗。元泰定丁卯年,王倫授新昌縣尹。將之任,舟次揚子江,夢一嫗來謁問之,曰新昌高蟠人,姓白,聞公遠來,故相迎耳。覺而怪之,到任詢之,果有高蟠潭”。白卯村名恐由此而得,後來演變為白茅、拔茅。

南明張氏始祖張響之玄孫張光祖(1279-1329),原居縣城仁政坊,其子應著(1303-1359)在元末徏居拔茅。許氏從龍皇堂遷來,村中居民以張、許居多。2006年至今屬羽林街道。現有轄拔茅、何家庵、岩頭、排廠、雙塘、小灣頭、後山灣、磨石孔、碗窯山、壯大灣、初絲灣、白茅坑12個自然村,村委會駐地拔茅,18個村民小組、895戶、2316人。張、許二姓來此定居較早。據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時統計,共有76姓,其中張、呂、陳、王、章、許6姓占全村人口55.5%。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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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區古建築,有張姓"千柱屋"大型民宅一處,建於清代乾隆年間,房屋3進,大小天井18個,占地30餘畝,用料考究,精雕細刻,具有清代中期建築風格,原有圍牆已毀,房屋大部分完好。此外,明代正德年間太子太保、兵部尚書何鑒陵墓坐落何家庵榮山南坡,系奉旨安葬於此,墓前樹立石羊、石馬、石翁仲、石牌坊,墓區寬闊,古木參天,1965年被發掘,出土玉帶、墓志銘等文物現存新昌縣文物館。

經濟概況

拔茅村農民進城舞獅龍 拔茅村農民進城舞獅龍

拔茅地處丘陵地帶,素以種糧為主。1949年前,水田多為靠天田,灌溉條件差;1949年後,集一村之力,大興水利。至70年代建起沿源、高盤灣、初絲灣、後山灣等大小水庫16個,其中1956年建成的沿源水庫最大,蓄水量24萬立方米,灌溉545畝。60年代"農業學大寨",70年代結合治理新昌江,全村勞動力齊投入,將沿江320畝溪灘改造成良田,占水田總數的1 4。80年代由村撥款打通巧英水庫支渠1500米和修整其他重要水渠後,使95%的水田達到旱澇保收。1990年投資4萬元辦起工廠化育秧室,收到省工、省肥、省種子、省農藥、苗壯保質量的良好效果。1992年有水田1260畝,旱地430畝,糧食總產量105萬公斤,畝產833公斤,人均口糧445公斤,除完成徵購任務外,戶戶有餘糧。有茶園308畝(其中村辦茶場123畝),茶葉年產量50噸。村辦茶場於1991年試製成功拔茅龍井茶,經農業部茶葉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鑑定並發給合格證書,稱"該茶品質優良,相當浙江龍井一級一等水平"。果園150畝,栽種桔子、黃桃、板栗。山林1873畝,除廣種松樹外,有杉木基地35畝。363戶飼養長毛兔7862隻,戶均22隻,其中飼養量超過100隻者5戶,最多1戶飼養180隻,養兔經濟效益可觀。有養雞專業戶16戶,年各養雞數千隻。戶養豬較普遍。種植、養殖業所投放的勞動力占全村勞動力的41%。占全村18.3%的勞動力轉入第三產業,由戶或聯戶經營,包括:商店113家,從業130人,其中飲食旅宿業50餘家、修車業10餘家;從事短途運輸46人,自備拖拉機、小四輪卡車等46輛;從事建築業70人。種植、養殖及服務業收入約占全村收入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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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前,村辦企業基礎薄弱。1984年起利用交通方便、離城較近等地理優勢,村里先後辦起停車場,建成磚瓦廠和建築構件預製場,整頓石料場,改擴五金廠為機械元件廠,1992年投資30萬元新建花崗岩廠,加上茶場辦茶廠和原有糧食加工廠等,形成以建材為龍頭的村級企業。有300多人進村級企業當職工,連同在鎮辦、縣辦企業工作的,投入工業生產的勞動力占全村勞動力的40.7%,工資獎金已成為村民收入的主要來源。至1992年底,村級固定資產達210萬元。其中磚瓦廠投資效益最為顯著,1986年投資9萬元開辦,數年間固定資產增至80萬元。茶廠自從改進技術設備、實行收青制乾後,產值提高四成。

基礎設施

為適應生產發展和生活改善的需要,拔茅村著重解決了用水用電和道路建設問題。1984年辦起自來水站,使全村用上自來水。近年來投資10萬元,增裝一座變壓器,擴大輸變電能力;整修全部電桿線路,經過驗收達到規定標準;安裝一台柴油發電機,以備縣電網拉閘時發電供電。同時由村撥款5萬元和發動民眾做義務工,修通共長6000米的7條主要村道,並按建設規劃開闢一條丁字形新街和三個住宅小區。供銷大樓、中國小校、幼稚園、敬老院等新建築使村容村貌大為改觀。郵電大樓即將落成,並將於1993年開通程控電話。

福利保障

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為福利事業提供了可靠保證。每年用於家庭財產保險、老年村民養老金、五保戶困難戶救助金、優撫費、計畫生育費、獨生子女獎勵、晚婚晚育獎勵、女孩戶養老保險、農村教育經費、學生獎學金、幼稚園經費、文娛活動費、有線廣播經費、山林水電管理經費等項福利支出10萬餘元。村民普遍受惠。1992年工農業總產值730多萬元,人均純收入1427元,比1982年增長7.4倍,有265人年收入超過3000元。近年來有半數以上農戶蓋起新樓房。據不完全統計,村民中有電冰櫃200餘台,彩色電視機250台,機車35輛。

文化教育

拔茅村村文體隊 運動會上展風采 拔茅村村文體隊 運動會上展風采

拔茅村有公立中學、國小各1所,共24個班級,教職員62名,學生1106人。全村已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7~11歲學齡兒童入學率100%。對考上高校、中專者及評上三好的中小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近年考入高校11人、中專21人。1990年村撥款5萬元並得到各方面資助近3萬元,建成幼稚園1所,入園幼兒近200名。建有電視差轉台1座。村辦老年活動室和青年之家,連同位於村內的鎮文化站、影劇院,經常開展文娛活動。1949年後至60年代初,村業餘劇團曾久領風騷,名聞縣內。村設保健站負責醫療衛生工作。計畫生育工作持之以恆,全村人口出生率基本上控制在12‰以下,一孩率達85%,各項節育措施均落實,人口中男女性別比為100:106.7。

社會管理

拔茅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十分重視組織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以民主方式修訂了多種規章制度,諸如:村規民約、村幹部崗位責任制、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村民委員會主任工作職責、村民小組長崗位考核責任制、發放養老金規定、發放獎學金規定、獨生子女和晚婚晚育獎勵規定、財務管理和經費預決算制度、用電和用自來水管理規定、共產黨員任務目標和民主評議制度、村老年人協會章程等,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拔茅村1985年以來連年被新昌縣人民政府命名為文明村。村黨支部1986年以來多次被評為紹興市、新昌縣先進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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