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授予標準
拉普蘭戰役盾章授予標準:
1.在拉普蘭地區連續服役6個月;
2.在1944年10月27日之前至少參加了一次作戰;
3.在一次行動中負傷,並且由於勇敢獲得上級表彰。
徽章介紹

徽章技術信息


拉普蘭戰役盾外形為盾牌狀,頂部有一塊橫條,上面是一隻雄鷹。有意思的是雄鷹雙爪沒有緊握萬字飾,這樣設計表明納粹政權已經結束,另一方面也容易被盟國接受。緊接著橫條,下面是“LAPPLAND”字樣以及該地區的地圖。一般認為質量低劣粗糙的盾章是在戰俘營里製作的,但是也有人表示懷疑,懷疑當時戰俘營是否具備製作條件和材料,由於二戰結束後也出現很多各種樣式的盾章,真假很


徽章佩帶和授予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