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沭抗日烈士公墓碑誌是革命烈士李一氓於1945年1月1日所寫,時任淮海行署主任。
內容
封家長蛇①,盤踞上國;城狐社鼠②,糜爛是邦,亦既八年於茲矣!所幸八路軍、新四軍抗戰部隊,江淮會合③,游擊堅 持。四年之中,滌盪所至,鄉里粗得靜寧,人民蒙其庇托。民主壁壘,屹然敵後。竊以便禍,於明則塗炭東南,於清則割地輸款④;然得人腹地,迭陷名城,掠我資,奴我民族,弄張邦昌⑤之政府,屯金幾術⑥之膻腥,久歷時日,未有若今日之甚者。而我淮海健兒,義旗高舉,保一方乾淨之疆土,樹百世民主之楷模。殊無一彈一侗,受助中樞⑦;仍前仆後繼,效命家國。雖猖撅之賊寇,亦不得不遍布碉堡,困守孤城,視為侵略中國所遭之癌。敵後戰場,於此開闢,民主根據地,於此創建;比之往史,確乏前例。唯八年抗戰,日月磋跌,雖勝利之可期,尚反攻之有待。讓長春官里,留釜底之遊魂⑧;使衡岳山下,添西竄之妖氛⑨。受竄日深,元氣日損,此其故何也?豈不見宰衡以獨裁為廟略,將帥以干戈為兒戲10!軍令政令之說11行,而賞罰不明異黨奸軍之說12行,而敵友不分。廣害益熾,人心益疲,致遭商隊之譏,遂成觀戰之實,有以致之哉!故八載至今,我國仍不能不止於抗戰相持之局,我泗沐13仍不能不處於敵後被封鎖之境。由於相持於敵後,敵偽仍得肆其騷擾劫掠之毒,而人民之生命財產,仍不能不感受威脅。於是而保衛鄉土,堅持敵後之忠勇將土,仍不能不有壯烈之犧牲。謀國之咎誰屬?求勝之途何在?固已昭然。民國三十三年孟冬,邦人士有泗沐昭忠桶之建,以木主祀抗戰以來之死於保衛泅沫者,八路軍、新四軍陣亡將士及地方殉難義兵皆與焉。復於伺側辟愛國之隙地,為泗沐抗日烈士公墓,以安八路軍、新四軍陣亡將士及地方殉難義兵之遺體。崇德報功,固得其宜。為鬼也雄,其魂也忠,其志也烈,而其事也可哀已。蓋反攻如早,勝利已獲,今日動盪之敵,豈非和平之鄉村;今日殉國之烈士,豈非建設之幹部耶!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14一月一日成都李一氓謹志
注釋
①封豕長蛇:封豕,即大豬。古代以封豕長蛇比喻人侵者。《左傳·定公四年》:“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這裡指日本侵略者。②城狐社鼠:古代用以比喻依仗別人勢力為非作歹的人。(晉書。謝鯤傳):“(王敦)謂鯤曰:劉隗奸邪,將危社稅,吾欲除君側之惡,匡主濟時,何如?對曰:隗誠始禍,然城狐社鼠也!”這裡指依附日本侵略者的漢奸。③江淮會合:1940年10月10日,新四軍蘇北指揮部部隊與八路軍南下部隊在江蘇省東台縣北部的獅子口會師,此後密切合作,創建了蘇北抗日根據地。④倭禍,於明則塗炭東南,於清則割地輸款:侯,古代對日本的稱呼。16世紀,特別是明朝嘉靖年間,日本海盜不斷竄犯今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沿海,占據島嶼,攻城掠地,燒殺擄掠,無惡不作。明朝將領朱統、俞大獻、戚繼光等在沿海民眾的支持下,進行了近二十年的抗倭斗。1895年4月,清朝政府在甲午戰爭中失敗後,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列島、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並賠償軍費白銀二萬萬兩。⑤張邦昌:北宋末年曾任禮部侍郎、太宰等職。1127年金軍攻陷東京(今開封),張邦昌降金建立了傀儡政府。 ⑥金冗術:即金朝將領完顏宗弼,多年參與侵犯北宋和南宋的戰爭,1129年任金軍統帥時曾率部渡過長江,迫使宋高宗逃往海上。⑦中樞:即中央政權機關,這裡指國民黨軍政當局。新四軍挺進敵後抗日,國民黨當局誣為“不守戰區範圍自由行動”,不再發給餉彈。⑧長春宮裡,留釜底之遊魂:指日本侵略者1932年3月在中國東北建立的偽滿洲國。偽滿以吉林省長春市為“新京”。⑨衡岳山下,添西竄之妖氛:衍岳,即衡山,又稱南嶽,在湖南省衡陽市北。l944年5月22日,侵華日軍三路進攻湖南,6月22日進攻衡陽,經過47天激戰,達到了占領衡陽控制粵漢、湘桂鐵路的目的。 ⑩宰衡以獨裁為廟略,將帥以干戈為兒戲:宰衡,原為漢平帝封給王莽的稱號,後來泛指宰相等最高執政者。廟賂,古代稱皇宮中議事的前殿為廟,朝廷對國家大事的決策稱為廟賂或廟策。這兩句出自北周文學家庚信的《哀江南賦》:“宰街以於戈為兒戲,繕紳以清譚為廟略。”這裡稍作 化,用以揭露實行獨裁的蔣介石以及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國民黨將領。11軍令政令之說:1940年10月19日和12月8日,國民黨當局以正副參謀總長何應欽、白崇禧的名義發表代電(史稱皓電和齊電),誣衊八路軍和新四軍不守戰區範圍、不服從中央命令等。1941年1月皖南事變以後,國民黨當局繼續誣稱新四軍違抗軍令政令,企圖將他們一手製造的血腥暴行說成是為了維護軍紀。12異黨奸軍之說: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黨雖與共產黨合作抗日,但仍將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八路軍、新四軍視為異己力量,誣稱異黨奸軍。皖 南事變以後,國民黨中央黨政軍聯席會第12次會議又決定對共產黨和新四軍誣稱奸黨匪軍。13泗沫:抗日戰爭期間蘇北抗日根據地的一個縣,今江蘇省泅陽縣和沫陽縣的部分地區。14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即公元1944年。這篇碑誌中提到“民國三十三年孟冬”以後才建烈士公墓,又提到1944年夏季的衡陽戰役,因此,碑誌 的寫作時間應是民國三十四年即194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