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核准制

投資項目核准制的全稱是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是適用於企業投資重大項目或限制類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概述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是政府對社會投資管理的一種方式,是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對不使用政府資金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審查核准。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是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不再對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進行審批。但投資項目還要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

意義

按照投資體制改革的要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必須放鬆對企業投資自主權的限制和約束,賦予企業充分的投資自主權。但是,我國推進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是完全放任自流的市場經濟。在我國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管理體制下,對企業投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還是要實行必要的外部性管理,相關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手段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對企業投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要實行核准管理制度。

《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是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附屬檔案,是實施項目核准制的重要基礎檔案。目前,我國對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兩種制度,實行核准制的範圍就是由核准目錄來規定。現行核准目錄涵蓋企業投資項目的範圍不到20%,也就是說80%的項目是實行備案管理。

核准許可權

核准許可權視項目情況而定:目錄中規定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准,其中重要項目報國務院核准。目錄規定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准。省級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和項目性質,具體劃分各級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許可權,但目錄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其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定期進行調整,目前執行的是2014年版本。

管理程式

核准制項目的管理程式相對審批制要簡單一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 中,明確規定了核准制項目的行政管理程式;實行核准制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手續;履行相關手續後,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項目核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並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檔案;項目單位依據項目核准檔案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最後,依據相關批覆檔案,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項目開工手續。核准制項目在辦理各項行政管理手續過程中,需按照有關部門的相關標準、規範和格式準備各種項目檔案和報告。

申請報告

在核准過程中,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項目的主要依據是核准項目申請報告。為統一和規範管理,國家發改委2007年5月28日頒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的通知》(發改投資[2007]1169號) ,對核准項目申請報告進行了規範,涉及到內容和深度的要求。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及項目概況,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分析,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節能方案分析,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分析,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經濟影響分析,社會影響分析。

相關

•適用的投資項目種類和範圍

核准制適用的投資項目種類和範圍,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確定。在該目錄中,共規定了13類項目需經過政府核准後方可由企業投資建設,包括國內企業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以及境外投資項目。核准項目的認可標準,因項目不同而不同,具體的標準包括產業政策、行業、規模、影響範圍、項目特殊性等。

•核准制與審批制的主要區別

1、適用的範圍不同。

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和使用政府性資金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則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政府直接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數量大幅度減少。核准項目的範圍,由《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嚴格限定,並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核准範圍。

2、審核的內容不同。

過去的審批制,政府既從社會管理者角度,又從投資所有者的角度審核企業的投資項目;核准制,政府只是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企業的投資項目,審核內容主要是“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資者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進行審核。

3、審核的程式不同。

審批制,一般要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三個環節,而核准制只有“項目申請報告”一個環節。從一定意義上講,實行核准制是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為保證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作為《決定》的附屬檔案,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

4、政府管理的角度改變。

政府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審查。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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