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理論創立

投票理論創立在法國大革命時期浮現成為學術界的一門研究領域。

簡介

投票理論法國大革命時期浮現成為學術界的一門研究領域。讓-查理斯·波達(Jean-Charles de Borda)在1770年提出了波達計數法來選舉法國科學院(Académie des sciences)的成員。他的制度被馬奎斯·孔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所反對,孔多塞另外發明了一種成雙比對法。孔多塞的方法成為了今天的孔多塞制。

創始人

波達孔多塞通常被視為投票理論的創始人,不過最近的研究則顯示哲學家雷蒙·盧爾(Ramon Llull)早在13世紀便以發現波達計數法和孔多塞標準,記載了這些發現的手稿一直到2001年才被發現。

在18世紀後期,與選區劃分有關的議題也開始被研究

由於美國憲法規定眾議院必須依照各州的人口分配議席,但卻沒有指定如何分配,因此開始了針對如何公平劃分選區的研究。亞歷山大·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托瑪斯·傑弗遜、和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等政治家都提出了各種解決方案。一些美國的分配方式後來也在19世紀的歐洲運用,用以在新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里劃分議席。

單記可讓渡投票制

在1855年由丹麥數學家卡爾·安德烈(Carl Andræ)發明,英國的索瑪斯·黑爾(Thomas Hare)也在1857年發明了這種制度。1856年的丹麥選舉和1896年的塔斯馬尼亞都採用了單記可讓渡投票制。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在20世紀初期於歐洲出現,用以選舉立法機構議員,第一個採用的是1900年的比利時。從那時開始,幾乎每個民主國家都採用了比例制或半比例制的方法,除了英國的前殖民地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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