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投注差”是指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按現行有關外債管理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規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短期外債餘額、中長期外債發生額及境外機構保證項下的履約餘額之和不超過其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出自:《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關係
(一) 註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七分之十;(二) 註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上至5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倍;
(三) 註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至12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5倍;
(四) 註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3倍。
以上是由下面的法條計算得來的
(一)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十分之七。(二)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三)投資總額在1000美元以上至3000美元(含)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四)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出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工商企字[1987]第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