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投壺是從先秦延續至清末的中國傳統禮儀和宴飲遊戲,投壺禮來源於射禮。由於庭院不夠寬闊,不足以張侯置鵠;或者由於賓客眾多,不足以備弓比耦;或者有的賓客的確不會射箭,故而以投壺代替彎弓,以樂嘉賓,以習禮儀。宋呂大臨在《禮記傳》中云:“投壺,射之細也。燕飲有射以樂賓,以習容而講藝也。”
歷史
起源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宴請賓客時的禮儀之一就是請客人射箭。那時,成年男子不會射箭被視為恥辱,主人請客人射箭,客人是不能推辭的。後來,有的客人確實不會射箭,就用箭投酒壺代替。久而久之,投壺就代替了射箭,成為宴飲時的一種遊戲。
發展
戰國時期
投壺在戰國時得到相當發展,當時的文者傾向於內心修養,投壺這種從容安詳、講究禮節的活動,正適合他們的需要。此外,由於社會發展,中國民間以投壺為樂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禮記·投壺》說:“投壺者,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也。”《左傳》曾記載過晉昭公大宴諸國君主,舉行投壺之戲的事。
秦漢
秦漢以後,它在士大夫階層中盛行不衰,每逢宴飲,必有“雅歌投壺”的節目助興。在流傳過程中,遊戲的難度增加了,不僅產生了許多新名目,還有人別出心裁在壺外設定屏風盲投,或背坐反投。
秦漢以後廢除了射禮,投壺便成為一種宴賓的娛樂。南陽漢畫像石中有《投壺圖》,圖中間是主賓兩人對坐投壺,旁有侍者三人。投壺雖然已不是正規的禮儀,但仍是一種高雅的活動。據《東觀漢記》記載,東漢的大將祭遵,”取士皆用儒術,對酒娛樂,必雅歌投壺。”投壺和雅歌連在一起,成為儒士生活的特徵。
漢代
漢代的投壺方法較之春秋戰國時期有極大改進。原來的投壺是在壺中裝滿紅小豆,使投入的箭桿不會躍出。漢代不在壺中裝紅小豆,可使箭桿躍出,抓住重投;可以一連投百餘次,“謂之為驍”。《西京雜記》說,漢武帝時有一個郭舍人善投壺,可以“一矢百餘反”。”每為武帝投壺,輒賜金帛”。
魏晉
魏晉時也流行投壺,晉代在廣泛開展投壺活動中,對投壺的壺也有所改進,即在壺口兩旁增添兩耳。因此在投壺的花式上就多了許多名目,如“依耳”、“貫耳”、“倒耳”、“連中”、“全壺”等。
投壺和我國古代的足球、圍棋,都東傳到朝鮮。據《新唐書·高麗傳》記載,“高麗其君居平壤城,俗喜弈、投壺、蹴鞠”。
由於投壺是由射禮演變而來的,漢代投壺成為儒士的高雅活動。魏晉以後,投壺翻出了不少花樣,一些正宗儒派於是大為不滿。
變革
宋元時期,投壺仍在士大夫中盛行。宋代大儒司馬光對投壺有悖於古禮而娛樂化的趨勢頗為不滿。他根據封建禮節對投壺做了全面的總結,竭力使其達到教育目的。他說:“投壺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為國,可以觀人。何以言之?夫投壺者不使之過,亦不使之不及,所以為中也。不使之偏波流散,所以為正也。中正,道之根底也。”他還對投壺的名稱和計分規則,以“禮”的眼光,做了修改。司馬光的意見,使投壺染上了政治色彩。
司馬光更定的新格即《投壺新格》一卷,作於宋神宗熙
寧五年(1072年)。在投壺方式上,司馬光定有“有初”(第一箭入壺者)、“連中”(第二箭連中)、“貫耳”(投入壺耳者) 、“散箭”(第一箭不入壺,第二箭起投入者)、“全壺”(箭箭都中者)、“有終”(末箭入壺者)、“驍箭”(投入壺中之箭反躍出來,接著又投入中者)等。
投壺這項活動,東漢以前禮教意味甚濃,魏晉南北朝開始向技藝多樣化發展,增強了娛樂性。隋唐亦如此。《投壺新格》中反映了1072年以前投壺多樣化的內容。司馬光“更新定格,增損舊圖”,對投法加以限制,實際阻礙了這項活動向技藝多樣化、複雜化發展,某種程度也影響了它的娛樂性。但這種“改進”對鞏固當時統治政權是有好處的,所以,《投壺新格》在明清兩代不斷被士大夫重刊。
衰落
入明之後,投壺並未拘泥舊法,而是隨著社會發展日益繁盛,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明代也有不少投壺著述。如明末侯(王向)《投壺奏矢》稱,當時的投法有140種之多。到了清朝,投壺日趨衰落。不過,到清朝末年宮中也還在流傳。如今,北京中山公園內還有一個十字形亭子,叫“投壺亭”。公園還保存了六隻古代銅質投壺,這大約都是清代皇帝的遺物。
投壺幾經演變,流傳了兩千多年,一度極為興盛,在士大夫中玩得熱火朝天。之所以如此,首先因為它是一項“古禮”,士大夫們認為是一種雅致的娛樂,符合他們的生活方式,樂於接受。其次,這種娛樂本身可以修身養性,並有健身的意義。
投壺雖然從最初的禮儀演變成娛樂遊戲,但它始終伴隨著一整套繁瑣的禮節,沒有完全割斷同“禮儀”的聯繫。這樣,就使投壺的流傳範圍變得狹窄,只限於士大夫階層。到了清末,隨著西方現代體育的傳入,投壺退出了歷史舞台。
禮儀
投壺既是一種禮儀,又是一種遊戲。《禮記》、《大戴禮記》都有《投壺》篇專門記述。投壺禮舉行時,賓主雙方輪流以無鏃之矢投於壺中,每人四矢,多中者為勝,負方飲酒作罰。《左傳·昭
公十二年》載:“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壺。”在兩國諸侯宴飲中也舉行投壺,可見,投壺在春秋時代已成為一種正規禮儀。
投壺源自於射禮,鄭注《禮記》云:“投壺,射之細也。”又司馬光《投壺新格》云:“其始必於燕飲之間,謀以樂賓,或病於不能射也,舉席間之器以寄射節焉。”由此可知,投壺是由於場地因素或個人因素的限制不能舉行射禮而採取的權宜之計。因此投壺與射禮在儀節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如二者都以司射為儀式的主持者,二者都用《狸首》為節等等。作為禮儀的一種,投壺不僅繼承了射禮的儀節,還繼承了射禮正己修身的禮義,正如清徐士愷《投壺儀節》云:“投壺乃射禮之變也。
投壺之禮,需將箭矢的端首擲入壺內才算投中;要依次投矢,搶先連投者投入亦不予計分;投中獲勝者罰不勝者飲酒。
流程
準備
投壺是在宴飲時所行禮儀,行禮者皆著漢服禮服。
參禮者
主人1人:投壺禮的主持者
賓1人:投壺禮的參與者
司射1人:投壺禮的具體指揮者
樂工1人:演奏音樂
禮器
投壺兩尊:金屬制、陶瓷製等均可。先秦投壺無耳,壺中盛以紅小豆,使箭矢投入後不至於彈出。標準尺寸為壺頸長七寸,口徑二寸半,壺高一尺二寸,容斗五升,壺腹五寸。(皆周代度制,一寸合2.31厘米)
矢:若干。古禮要求以柘木製,此處不拘泥,以竹、木等均可,削成矢狀,矢長二十厘米,首端銳尾端鈍。製作時可參考:
矢需準備至少八支以上。
壺與矢是投壺最重要的禮器,製作時宜儘量精美。
算:若干。竹木製,計算成績之用。以竹木片。
酒爵1對:賓主飲酒用
程式
1.賓主就位。賓主於各自席位上。投壺之禮開始。
2.三請三讓。主人奉矢到賓面前。主人請曰:“某有枉矢哨壺,請樂賓。”賓曰:“子有旨酒嘉肴,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以請。”賓曰:“某賜旨酒嘉肴,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對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賓向主人行拜禮,接受主人奉上的四隻矢。主人答拜。賓主相互行揖禮,於賓主席上正坐,面對壺所在的席之方位,做好投壺準備。
3.進壺。司射把兩尊壺放到賓主席對面的蓆子上(壺離主賓席位的距離為二矢半),分別正對賓與主人。返回司射席位。向賓主宣布比賽規則,即投壺之禮,再令樂工奏《狸首》。比賽開始。《狸首》,詩經名篇,瑟曲,已失傳。今可用琴曲《鹿鳴》替代。投壺動作應與節奏相和。
4.投壺賓主依次投壺,將八隻矢投完。為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