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責任保險

承運人責任保險是指以承運人依據運輸契約對承運對象可能出現的損害所負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保險人對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因為疏忽或過失而應承擔的經濟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法律費用承擔賠償責任。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限額包括每人賠償限額和年度累計賠償限額,由投保人根據承運人類型、年客流量等諸因素所可能導致的賠償責任風險大小以及實際需要與保險人協商確定,或由投保人根據保險人事先劃分的與自身情況相對應的賠償限額的檔次選擇確定。

承運人責任保險承保實務

(一)風險評估

首先應了解清楚本地區與該項業務有關的各方面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調查過程是風險評估的一個重要環節。因為保險人必須根據風險情況來綜合判定投保標的所處狀態及實際危險程度,為最後決定是否予以承保,準確地確定保險費率提供依據。

在投保調查中,保險人要特別注意了解以下信息:

1.承運人的類別及運輸方式。

2.承運人的年旅客運輸量。

3.承運人以往的事故、保險記錄以及事故的原因、後果和賠償金額。

4.賠償限額的高低和免賠額。

5.投保人有無其他特殊責任要求。

(二)賠償限額及免賠額

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限額包括每人賠償限額和年度累計賠償限額,由投保人根據承運人類型、年客流量等諸因素所可能導致的賠償責任風險大小以及實際需要與保險人協商確定,或由投保人根據保險人事先劃分的與自身情況相對應的賠償限額的檔次選擇確定。為了滿足不同客戶的特殊性需要,擴大對客戶利益的保障,該保險設定了附加險,賠償限額由投保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確定。

免賠額是針對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而言,一般採取免賠額和免賠率相結合的形式,兩者以高者為準。此免賠額為絕對免賠額,其目的是為了提高被保險人加強安全防範責任心。

(三)保險費

1.基本險保費。對於各種類別的承運人,依據每人責任限額、累計責任限額確定基本費率,根據承運人年旅客運輸量來計算其毛保費。

2.附加險保費。附加險的累計責任限額乘以適用的費率等於附加險保費。

承運人責任保險理賠實務

(一)賠償處理方式

旅客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以條款的規定為基本依據,在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內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裁定或經雙方當事人及保險人協商確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計算賠付。在確認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保險人應及時與被保險人協商處理。在達不成協定或分歧較大時,應通過法律解決,並以法院判決作為保險人賠償的最終依據。

(二)賠款計算

在認定保險責任並核定損失的條件下,保險人即可按條款規定的賠償處理方式計算賠款,具體如下:

1.以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損害和仲裁或訴訟費用賠償的最高限額,超過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旅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兩項的每次事故的賠償總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其中人身傷亡以不超過每人的賠償限額為限。即仲裁或訴訟費用與賠償責任一併計算賠款,在賠償限額內支付,不另行計算。

2.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為縮小或減少旅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應在另一個賠償限額內賠償。如果被保險人最終賠償金額超過保險賠償限額,保險人按比例分攤該費用。

3.重複保險的賠償。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索賠時,如有其他承保同樣責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責任的保險存在,保險人將按照所承擔責任限額的比例,對有關賠償按比例負責賠付。

承運人責任保險的種類

由於運輸工具種類繁多,運輸對象可分為客、貨兩種,運輸方式又可分為直接運輸和間接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就只能基於以上分類設計各種保險方案以滿足投保人的需要。較常見的承運人責任保險有以下幾類,旅客責任保險,承運貨物責任保險,運送人員意外責任保險等。

1.旅客責任保險

旅客責任保險,是承運人責任保險的專用險種,它承保被保險人在運送旅客的途中,因發生意外事故而致使旅客人身傷亡或行李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運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這裡的旅客是指購買了車票、機票的乘客或被保險入同意免費搭載的乘客,但不包括為完成被保險人的任務而免費搭載的人員,如飛機上的空中小姐、火車上的乘務員等。由於各國的旅客責任普遍採取強制保險的方式,故在保險市場上又稱為旅客法定責任保險。

旅客責任保險按保險區域劃分,可分為境內的旅客責任保險和國際運輸線上的旅客責任保險,前者由國家法律和保險契約規範,後者由國際公約或國家法律及保險契約規範。境內旅客負責保險按運輸工具劃分,又可分為飛機、公路、鐵路旅客責任保險,船舶旅客責任保險,公共汽車及市內輪渡旅客責任保險,其他運輸工具旅客責任保險。國際旅客責任保險,主要有飛機旅客責任保險和海運旅客責任保險。

旅客責任保險的保險契約一般將旅客的行李(隨身攜帶)包括在內,即保險人不僅承保承運人對旅客人身傷害的法律賠償責任,而且承保承運人對旅客隨身攜帶行李損失的法律賠償責任,但旅客託運的行李或貨物除外。保險人還可以擴展被保險人的非過失責任。如不可抗力造成旅客傷亡或行李損失,被保險人(承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承運人為提高信譽並保障旅客的權益,可以要求擴展承保該部分責任。

旅客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的確定除了要依據賠償限額外,還要考慮運輸工具、運輸區域、運輸中的風險以及運輸工具的座位數、賠償限額等因素。

2.承運貨物責任保險

承運貨物責任保險,承保承運人對其所運貨物的損害賠償責任,它一般分為航空貨物責任保險和內陸貨物責任保險兩類。航空貨物責任保險,承保航空公司在受託運送貨物時可能發生的損害賠償責任,該項責任貫穿於從貨物交由航空公司承運時開始至到達目的地交付收貨或辦妥轉運手續時為止的整個運輸過程。水陸貨物責任保險,適用於各種船舶、火車、汽車及其他各種水陸交通運輸工具承運的貨物。參加這項保險後,如其所運的貨物因承運車、船等遭遇火災、爆炸傾復以及船舶的觸礁擱淺、沉沒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貨物損失,在法律或契約中規定應由承運人負責賠償時,保險人予以負責。但承運貨物的損耗、貨物本質上的缺陷、霉爛、變質、裝卸過程中所致的損失以及運輸過程中的丟失、短量,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及其駕駛人員的違章裝卸和其他故意行為所致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交通工具承運貨物,即為聯運,對於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損失,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按照規定賠償,再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如果保險人承保的是終點承運方的賠償責任,在補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後即取得向其他承運方的追償的權益;如果被保險人承保的是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的賠償責任,則代被保險人補償終點承運方的損失。

承運人承擔的貨物損失依法律或契約規定的賠償責任,系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貨物本身的價值、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標準賠償,保險人在賠償限額的條件下亦按此標準承擔責任,若有免賠額時,還應先扣除免賠額。

3.運送人員意外責任保險

運送人意外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承運的合法貨物在裝、卸及運送過程中因發生意外事故使貨物受損,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它以已投保車輛保險或意外責任保險的運輸公司為被保險人。

運送人員意外責任保險,一般將下列責任列為除外責任:

第一,列明的由於不可抗力所致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地震、地陷、遂道倒塌、橋樑倒塌;

第二,因罷工、暴動及惡意破壞所致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三,鈔票、有價證券、金錢、古董、字畫、寶石及其他貴重物品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某些業務經過特別約定或專門承保,亦可負責。如國外開辦的現金運送人員責任保險,就專門承保現金運送人在運送現鈔中因遭盜竊、搶劫以及其他保險責任範圍的事故造成現鈔滅失或損壞時依法應由運送人員負責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四,運送動物、植物的損失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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