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違法虛假醫藥廣告已成為民眾反感的突出問題之一,特別是部分地市、縣級廣播、電視和都市類報紙以及網際網路站,違法虛假醫藥廣告屢禁不止、屢查屢犯,民眾舉報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因此,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專項整治,對維護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引導消費者合理安全用藥和看病就醫,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有效堵截違法虛假醫藥廣告的發布,亟須媒體切實履行法定的廣告審查義務。一些媒體,尤其是都市報和地市級以下廣播電台、電視台以及部分網際網路站,片面追求經濟利益,違背廣告審查職責,甚至默許放任違法虛假醫藥廣告的發布,必須下大力氣,重拳出擊,重點整治。
整治重點
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有關媒體和網站發布的醫藥廣告、信息,開辦的各類專題類健康資訊節目、欄目。
清理整治內容主要是:
1、廣告內容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傳包治百病、適合所有症狀以及治癒率的;
2、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癒,以及冒用公眾人物的形象和名義做宣傳的;
3、誇大產品功效,宣傳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具有治療疾病作用的;
4、利用醫藥資訊專版、專題節目等形式,以專家講座、醫學探秘、患者講述用藥治病經歷等方式,變相發布醫藥廣告,推銷醫藥產品與服務的;
5、未經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准,非法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
6、利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的。
聯合分工
工商總局
“下一步,工商總局將重點曝光發布違法醫藥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媒體。”工商總局廣告司負責人表示,工商部門將會同各部門繼續加強對相關媒體發布醫藥廣告及信息和開辦專題類健康資訊節目、欄目情況的監測檢查,對監測發現的嚴重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加大綜合治理力度,聯手進行查處和曝光,下大力氣整治利用專題片和醫療資訊類節目變相發布醫藥廣告的行為。
廣電總局
大眾傳播媒體肩負著廣告審查義務。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表示,將會同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加大對廣告違法居高不下的報刊出版單位的重點監控和懲處力度,並以省、市兩級廣播電台、電視台為重點對象,集中清理變相發布醫藥廣告等違規行為。
國務院新聞辦
網路日益成為醫藥廣告重要載體。國務院新聞辦表示,將對傳播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的網站一律採取關閉、封堵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也表示,對拒不整改或違法情節嚴重的網站,依法吊銷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或註銷備案。
衛生計生委
加強源頭治理,才能從根本上斬斷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的利益鏈條。衛生計生委表示,將加大對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醫療機構的查處力度,特別是加強對以義診、專家訪談、科普講座等名義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的監測和查處。
食藥監總局
2013年初,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正式啟動了覆蓋至地市級的全國廣播電視報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表示,將充分發揮監測網作用,對違法廣告高居不下、情節嚴重的企業和產品,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
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也在其官方網站上對各地中醫醫療廣告審批情況進行了線上連結,供民眾查詢相關信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歡迎民眾監督舉報。
懲治措施
國家工商總局正著手制訂《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此次專項整治中,如自查整改後仍存在發布違法醫藥廣告問題的媒體和網站將查處,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醫藥廣告,追究廣告發布者、廣告公司、廣告主的責任。
發布違法醫藥廣告的網站,屆時通報通信管理部門依法關閉,涉嫌虛假廣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辨別真偽
先看批文
如何識別虛假醫療廣告,首先要注意查看醫藥廣告中的批准文號,因為從批准文號中可以判斷出該產品及其廣告發布是否在有效期內,部分廣告還可通過網上查詢來核實;
其次,要注意辨別醫藥廣告內容的合法性,可以在大眾傳媒上發布廣告的只有非處方藥,而且在廣告中必須註明非處方藥專用標識“OTC”;
最後,還可以通過相關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醫藥廣告是否已獲得有關部門批准。
11種特徵
1.宣傳效率、治癒率和治療效果。如“根治糖尿病、高血壓”或保證“一個療程無效 ,一律免費治療”等,都是違法醫療廣告。特別是中間出現“首個”、“最”等字眼的一定要小心。
2.發布國家暫不準發布的疾病。按照國家規定,性病、牛皮癬、愛滋病、癌症、癲癇、B肝、白癜風、紅斑狼瘡均不得發布醫療廣告。很多治療性病的廣告會以泌尿感染診治中心、生殖健康專科、婦科特診替代,致使不少人上當受騙。
3.廣告中只有內容,沒有批准文號或文號已過期。任何醫療廣告的發布,都有對應的批准文號,其標準格式為:×藥廣審(視/聲/文)第0000000000號。“×藥”代表廣告審查機關,如“滬藥”等;數字部分為10位,前6位代表審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後4位代表廣告序號。
4.以機構、專家、患者現身說法,變相刊登醫療廣告。很多產品都以患者親身經歷證明產品的有效性,部分廣告中還經常出現解答問題的“權威專家”。但只要一核實就會發現,這些“專家”們,有些是“專職演員”,有些則是完全被蒙在鼓裡,毫不知情。
5.出現“祖傳秘方”等字眼。這在法律中明令禁止。
6.宣揚所謂的新技術。打著“高科技”、“新療法”的幌子,用“納米治療術”、“基因療法”等名目繁多的辭彙,引誘患者前去就醫。
7.利用軍隊的名義。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凡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醫療廣告,都是違法的。比如廣告出現XX部隊肝病治療中心等,多為打著部隊醫院旗號的空架子,用郵寄藥品的方式進行欺詐。
8.號稱得過發明專利、各項大獎。在查處的虛假違法廣告中,號稱得過“國家××專利獎”、“諾貝爾獎醫學獎最新成果”,或是XX協會頒發的優質獎的數不勝數,但多數都是子虛烏有。專利必須要標明專利號和種類。
9.保健品宣稱能治病,廣告內容與報批內容不符。不管是藥品、器械,還是保健品、食品,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都有備案。廣告內容與報批內容不符的,都不能相信。
10.使用領導人題詞或參觀照片。有些企業會把領導人參加某次活動的題詞用作自己的宣傳,更有甚者,假造一些領導人或名人參觀企業的照片。只要有領導人或國家機關在職人員出現的廣告,肯定都是有問題的。
11.打著贈書旗號賣產品的,需要警惕。有些廣告打著贈書的名義,實際是在推銷某些保健品。媒體刊登此類贈書廣告前,最好先核實一下。
典型案例
好視力眼貼
“好視力眼貼,貼貼好清晰”,“國家射擊隊專用護眼產品”……這樣的廣告詞,或許人們並不陌生。這個利用各種渠道進行狂轟濫炸式廣告宣傳的“神奇眼貼”,日前卻被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暫停銷售,原因是擅自擴大產品功能主治和適用症範圍,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按照新視明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在醫療器械註冊登記表的適用範圍,該產品是“對近視和視疲勞引起的症狀有一定的預防和輔助治療作用”。然而其廣告卻宣稱“青光眼、視神經萎縮、視疲勞、近視眼等,不妨來試試好視力眼貼”。
海南省食藥監局發布訊息,在海南全省暫停銷售由河南新視明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好視力眼貼”。海南省各大藥店均停止銷售“好視力眼貼”,其在海口市的專賣店也關閉多日。
複方鼻炎膏等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訊息。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2013年第1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本期公告匯總中對西安瀾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複方鼻炎膏”、黑龍江烏蘇里江製藥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生產的藥品“羅珍膠囊”、青海晶珠藏藥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雙紅活血膠囊”、烏蘭浩特中蒙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清肺十八味丸、沙參止咳湯散(廣告中標示名稱:丹神定喘)”、吉林中鼎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參黃養陰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五七膠囊)”、湖北中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聚能離子穴位貼(廣告中標示名稱:霍一手靈兒貼)”、白山茂竹保健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清涼膜(廣告中標示名稱:姜老太鼻康膜)”、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醫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白馬寺痛消貼”等8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布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